綠色食品標準體系由以下幾類標準組成: (1)產地環境質量標準; 綠色食品產地的生態環境主要包括大氣、水、土壤等因子。綠色食品產地應選擇空氣清新、水質純凈、土壤未受污染,具有良好農業生態環境的地區,應盡量避開繁華都市、工業區和交通要道,多選擇在邊遠省區、農村等。 (2)生產過程標準; 綠色食品生產過程標準包括兩部分:生產資料使用準則和生產操作規程。生產資料使用準則是對生產綠色食品過程中物質投入的一個原則性的規定,它包括農藥、肥料、獸藥、水產養殖用藥、食品添加劑和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準則。 種植業的生產操作規程系指農作物的整地播種、施肥、澆水、噴藥及收獲等五個環節中必須遵守的規定。 (3)產品標準; (4)包裝與標簽標準; (5)貯藏運輸標準; (6)其他相關標準; 生產綠色食品的其它主要生產資料還有獸藥、水產養殖用藥、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等,它們的正確合理使用與否,直接影響到綠色食品畜禽產品、水產品、加工品的質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