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區域行為規范
1.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儲存食品、飲料等個人生活物品;不得做與實驗、研究無關的事情。
2.整個實驗室區域禁止吸煙(包括室內、走廊、電梯間等)。
3.未經實驗室管理部門允許不得將外人帶進實驗室。
4.熟悉緊急情況下的逃離路線和緊急應對措施,清楚急救箱、滅火器材、緊急洗眼裝置和沖淋器的位置。銘記急救電話119/120/110。
5.保持實驗室門和走道暢通,最小化存放實驗室的試劑數量,未經允許嚴禁儲存劇毒藥品。
6.離開實驗室前須洗手,不可穿實驗服、戴手套進入餐廳、圖書館、會議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
7.保持實驗室干凈整潔,實驗結束后實驗用具、器皿等及時洗凈、烘干、入柜,室內和臺面均無大量物品堆積,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實驗臺。
8.實驗工作中碰到疑問及時請教該實驗室或儀器設備責任人,不得盲目操作。
9.做實驗期間嚴禁長時間離開實驗現場。
10.晚上、節假日做某些危險實驗時室內必須有二人以上,以保實驗安全。
化學品的儲存保管
1.所有化學藥品的容器都要貼上清晰永久標簽,以標明內容及其潛在危險。
2.所有化學藥品都應具備物品安全數據清單。
3.熟悉所使用的化學藥品的特性和潛在危害。
4.對于在儲存過程中不穩定或易形成過氧化物的化學藥品需加注特別標記。
5.化學藥品應儲存在合適的高度,通風櫥內不得儲存化學藥品。
6.裝有腐蝕性液體容器的儲存位置應當盡可能低,并加墊收集盤,以防傾灑引起安全事故。
7.將不穩定的化學品分開儲存,標簽上標明購買日期。將有可能發生化學反應的藥品試劑分開儲存,以防相互作用產生有毒煙霧、火災,甚至爆炸。
8.揮發性和毒性物品需要特殊儲存條件,未經允許不得在實驗室儲存劇毒藥品。
9.在實驗室內不得儲存大量易燃溶劑,用多少領多少。未使用的整瓶試劑須放置在遠離光照、熱源的地方。
10.接觸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工作服,戴防護鏡,穿不露腳趾的滿口鞋,長發必須束起。
11.不得將腐蝕性化學品、毒性化學品、有機過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質保存在一起,特別是漂白劑、硝酸、高氯酸和過氧化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