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實施國家關于試驗檢測、計量、環保和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有關試驗檢測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認真執行上級和授權母體實驗室的規章制度,負責實驗室內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根據項目經理部施工組織計劃和設計文件要求,編制工程項目的試驗檢測計劃,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進度。
3.負責本工程試驗檢測和管理工作,負責工地實驗室的授權申報,并在授權范圍內按要求的頻次、方法開展試驗檢測工作。
4.負責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試驗檢測,按設計要求進行各種配合比設計與優化,負責各種現場試驗檢測。
5.工地實驗室無法檢測的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6.了解施工進展情況,參與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與項目經理部相關人員共同做好施工質量控制工作。
7.參加項目部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分析、處理以及竣工交驗。協助材料部門對原材料的質量進行管理,有權要求將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場。
8.編制試驗檢測設備購置、維護、報廢等計劃,報上級試驗主管部門審批后負責實施,對新進場的試驗設備進行驗收,按要求檢定,標識清晰,檢定記錄應保存完好。
9.參與有關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方法的推廣和應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