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原始記錄文件應為受控文件,一般設計為表格的形式,以便于檢測人員(包括抽樣、采樣人員)在每次檢測過程中都能準確無誤地填寫這些基本要素。
檢測原始記錄文件所涵蓋的內容應包括任務編號或樣品編號、檢測項目/參數、所依據的標準、檢測樣品(產品)及其相關信息、抽(采)樣過程信息、檢測及相關人員信息、檢測環境條件信息、檢測儀器設備信息、檢測時間等,以及檢測過程產生的抽樣計劃、采樣計劃及定位、樣品制備、標準液配制、結果數據計算公式及導出過程、圖譜、圖像、標準曲線等記錄信息,并清楚標識與出具報告的對應關系、總頁碼、當前頁碼等,以保證檢測結果的可追溯性。
(1)任務信息
①編號。
原始記錄文件中應注明每項檢測任務的編號,它是方便實驗室內部管理的編號,應具有唯一性。例如:任務編號、記錄編號、項目編號、申請編號、報告編號等。當檢測任務需要出具報告時,如果原始記錄使用的任務編號與最終報告編號不一致 ,則記錄中應補充報告編號,且報告編號應與原始記錄編號有唯一性對應關系。
②檢測標準(方法)。
原始記錄文件中應明確寫明檢測依據的標準名稱和版本號。檢測依據可以是現行標準、客戶指定的標準(非現行標準、企業標準等)、客戶自定的測試方法等。當客戶對檢測的特殊要求與標準相偏離時,應在檢測依據欄或原始記錄的相關位置進行描述。
③檢測項目/參數。
當檢測項目是檢測依據的全部內容時,檢測項目可不必全部列出,寫明“全部項目或全部參數”既可。如果檢測項目是檢測依據的部分內容時,應在原始記錄中明確本次檢測涉及的項目條款號或名稱。
(2)樣品信息
樣品信息包括樣品名稱、型號規格、樣品數量、樣品編號;適用時還可包括樣品送檢單位、樣品初始狀態、樣品附屬件等。
①樣品名稱。
檢測樣品的名稱應是客戶委托任務書指定的名稱,或是檢驗檢測機構檢查樣品后并同客戶溝通協調后確定的、可正確描述樣品的名稱。
②型號規格。
記錄中樣品的型號應是實際檢測樣品的型號, 該型號應包含在客戶委托任務書的型號中。記錄中應寫明與檢測項目相關的產品規格信息。
③樣品數量、樣品編號。
樣品數量要與樣品編號相對應。樣品編號應具有唯一性,以方便實驗室內部樣品流轉和存儲管理。
④樣品初始狀態。
當樣品的初始狀態可能會影響后續的檢測或判定,并在試驗開始前對樣品的初始狀態進行調整的,應在原始記錄中記錄樣品的初始狀態以及對樣品做出的調整。
(3)檢測環境條件信息
①檢測時的環境溫度和濕度。
環境溫(濕)度對檢測項目有影響時,應記錄檢測時的環境溫度和溫度,該數值應是真實和有效的。當環境溫度和濕度與檢測標準(方法)中的規定環境溫度和濕度不吻合時應停止檢測,直至達到檢測標準(方法)中規定的環境溫度和濕度。記錄檢測時的環境信息也關系到原始記錄的可追溯性。如果日后檢測報告/數據需要復查,應在相同的環境條件下開展復查檢測。
②其他環境信息。
當其他環境條件(如大氣壓、海拔條件、氣體含量、氣流等)對檢測項目有影響時,記錄中應寫明這些環境條件。
(4)相關人員信息
包括抽(采)樣人員、檢測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字或等效標識 ,以及適用時其他相關人員(如解釋和說明人員)的簽字或等效標識。抽(采)樣人員、檢測人員和審核人員的簽名要確保經本人確認,由本人負責。
(5)檢測日期
檢測日期可以是某一天、某一個檢測周期、一天內的某一段時間。應根據檢測項目的特點,定義檢測日期的表達形式。應防止在檢測日期上刻意模糊時間段。應真實記錄檢測時的日期。針對不同檢測項目在不同日期進行的情況,應分別記錄測試日期。
(6)數據結果記錄
數據結果記錄的位置可以是下劃線、空格、方框或表格等形式。數據結果記錄應出現在原始記錄的適當位置,并與檢測標準(方法)的描述文字相協調。數據結果記錄應包括所有檢測過程產生的數值及導出過程、圖譜、圖像、標準曲線等記錄信息。
(7)數據判定或結果描述
數據判定的方式可以是“√”“×”“P”“F”“Pass”“Fail”“/”“N/A”“一”“合格”“不合格”“不適用”等清晰無歧義的描述,并且應在記錄的顯著位置描述本記錄中對數據判定方式的約定。
結果描述應按照標準規定或與客戶約定的方式進行客觀全面的描述。
(8)檢測儀器信息
包括檢測儀器的名稱[如型號、廠家(適用時)]、受控編號和校準周期(或校準有效期截止日期)。
(9)場地信息
場地信息是實施檢測項目的場地位置的描述。全部檢測項目在實驗室自有場地進行時,可簡單描述為“本實驗室”,如實驗室有多場所,也應明確具體的檢測場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