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室化學試劑貯存環境:實驗室化學試劑應單獨貯藏于專用的化學試劑貯存室內。該貯存室應陰涼避光、通風良好,防止由于陽光照射及室溫偏高造成試劑變質、失效。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設施器材完備,以防一旦事故發生造成傷害和損失。
2.盛放化學試劑的貯存柜需用防塵,耐腐蝕、避光的材質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學性質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
4.危險品應貯藏于專室或專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還應門窗堅固且朝外開。其中易燃液體貯藏室溫度,爆炸品貯藏溫度均不得超過30°C,照明設備采用隔離、封閉、防爆型。
5.化學試劑的貯存管理需由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具有高度責任心的專人負責。
6.實驗室操作區內的櫥柜中及操作臺上,只允許存放規定數量的化學試劑,不允許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學試劑須貯存在規定的貯存室中。檢驗中使用的化學試劑種類繁多,須嚴格按其性質(如劇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揮發、強腐蝕品等等)和貯存要求分類存放。
7.各種試劑均應包裝完好,封口嚴密,標簽完整,內容清晰,貯存條件明確。
8.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掉落模糊時,應立即重新貼好標簽。
9.劇毒試劑試藥應執行雙人雙鎖專柜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實行復核制。
10.試藥開啟使用應填寫啟封簽。啟封簽內容:啟封日期、有效期至、啟封人。填寫好的啟封簽應貼在試劑瓶上。
11.試劑啟封后,固體試劑有效期暫定五年,液體試劑有效期暫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試藥必須在其有效期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