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數據質量是環境監測的“生命線”,只有數據真實、可靠,才能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和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支撐。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日前,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以下簡稱“江海分局”)在市生態環境局指導下與江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聯動,成功查處一起環境檢測機構弄虛作假違法行為。
案情回顧
2021年12月,江門、珠海兩地生態環境部門在聯合對江海區內某環境第三方監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江門市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檢測公司”)出具的兩份噪聲檢測報告中存在時間邏輯不合理、原始記錄資料前后矛盾等疑點問題。掌握該線索后,市生態環境局及江海分局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迅速組織環境監測技術專家團隊針對疑點問題進行深查細挖。
經調查,該檢測公司受珠海市某五金企業及某磁電企業委托,于2021年3月19日指派4名工作人員駕駛車輛前往委托方進行采樣監測。經調取4人乘用車輛ETC交易記錄,上述4人于當天09時34分到達珠海,后于當天17時50分從廣東珠海西站高速收費口離開,當天未再返回珠海市。
根據珠海市某五金企業環境噪聲監測原始記錄表顯示,晝間噪聲最早的采樣記錄為2021年3月19日07時02分、夜間噪聲最早的采樣記錄為2021年3月19日22時01分,而根據珠海市某磁電企業夜間噪聲采樣原始記錄顯示,4個采樣點位的采樣時間分別為2021年3月19日23時39分、23時45分、23時51分和23時58分。經江海分局執法人員多次調查取證,證實該檢測公司指派的4名檢測人員均未參與上述時段的采樣檢測工作,但都在兩份檢測報告的采樣人員欄簽名;而參與上述時段檢測的采樣人員實際為該檢測公司駐珠海辦事處的另外2名人員,卻未有在檢測報告中采樣人員欄簽名。
查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