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是觀察認識事物的一種科學方法,對全部產品進行檢驗檢測是不可能做到的,也沒有必要。采用抽樣的方法,基于統計技術得出的結論,也是科學有效的。在檢驗檢測領域,幾乎采用的都是抽樣的方法。一個樣品,就會產生一組數據,每一個樣品的檢測過程都不可能被另一個樣品所取代。所以,抽樣在檢驗檢測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
對抽樣的要求包含4部分內容:
(1)對抽樣活動的要求,為后續的檢驗檢測需要進行抽樣時,應建立和保持抽樣控制程序,明確管理職責和工作要求,對抽樣過程進行控制。
(2)對抽樣方法的要求,抽樣方法應根據適當的統計方法制定,抽樣應確保檢驗檢測結果的有效性。根據適當的統計方法,就需要在總體中抽出一定的比例作為樣本,樣本應具有代表性,才能確保數據結果的有效性。
(3)對抽樣偏離的要求,當客戶對抽樣程序有偏離的要求時,應予以詳細記錄,同時告知相關人員。作為檢驗檢測機構本來已經制定了抽樣方法,但到了現場,客戶對抽樣方法提出了偏離,如果客戶要求的偏離有可能影響到檢驗檢測結果,應在報告中作出免責聲明,可能發生的風險就應由客戶承擔。
(4)對抽樣記錄的要求,應做好抽樣信息記錄,檢驗檢測機構從事抽樣時,應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撐其檢驗檢測報告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