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NAS-CL01:2018及RB/T 214-2017文本中,存在“變更”和“改進”這兩個概念,有一些條款要求“變更”,有一些條款要求“改進”,那么,變更與改進有什么共同點和區別呢?
“變更”與“改進”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對原有過程所做的調整和改變,但兩者之間的作用和實施過程有著較大的區別。
變更,改變或更動,是為維持過程的有效性而進行的部分變更或全部變更,通過要素的變化確保合理地完成檢驗檢測過程。變更應以維持過程的完整性為目的,保證要素在變化過程中始終處于可控狀態。如合同變更,職責的變更。變更的目的,是使過程得到良好的運行。
變更的流程包括:分析變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整理變更信息--評審變更可能帶來的影響--獲得批準--確認變更得到實施。
改進,變化與更新,是改變現有的狀況,使得到進步和提升,是在原有管理體系運行基礎上進行改善和創新。改進需要通過調整原有流程,從新的角度解決問題以滿足要求,呈現出不斷提高的狀態。如流程優化,服務改進。改進的核心,是不論正在做什么,都能做得更好。
改進的流程包括:通過各種機遇發現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的原因--擬定改進方案--實施改進--評價改進效果。
實驗室應正確和充分地使用好“變更”和“改進”這兩個工具,使管理體系運行更加適宜本機構的技術特點和人員素質,形成別人無法復制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