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驗設備管理
1、實驗設備按指定位置擺放,不得擅自改變儀器設備及其附件的存放位置。確需移動位置時,必須經主任同意,使用后應及時整理復原。
2、精密儀器須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者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使用,對于沒有按規定操作導致設備故障者,要追究其責任。
3、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登記制度,凡對擬使用的儀器的操作無把握者,務必請教主任。發現儀器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主任報告,以便及時維修。凡屬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視其損失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4、各通電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5、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設備運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運行狀況、開關機時間。
6、下次使用者,在開機前,首先檢查儀器清潔衛生,儀器是否有損壞,接通電源后,檢查是否運轉正常。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任,并找上一次使用者問明情況,知情不報者追查當次使用者責任。
7、顯微鏡的目鏡在使用前后必須用浸有乙醇(酒精)的透鏡紙擦凈。
8、微生物實驗后,實驗室須立即收拾整潔、干凈。如有菌液污染須用3%來蘇爾液或5%石碳酸液覆蓋污染區半小時后擦去(含芽孢類菌液污染應延長消毒時間)。帶菌工具(如,吸管、玻璃棒等。。。)在洗滌前須用3%來蘇爾液浸泡消毒。
二.玻璃器材的存放、洗滌
1.使用玻璃器材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其使用條件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