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藥品及易燃、易爆、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
1.易爆物品:硝酸、硝銨、迭氮化物等。
2.氧化劑:堿金屬和氯酸鹽、硝酸鹽、過氧化物、高錳酸鉀等。
3.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氣、氖、氬、氦、氫氣等。
4.易燃物品:黃磷、硝化物等,凡閃電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鉀、氰化鈉、亞硫酸、有機磷、有機物、氟硫酸鈉、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銀等。
6.腐蝕性物品:硝酸、發煙硫酸、三氯化磷、蟻酸、乙酰氯、乙酰溴、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甲醛、焦油酸等。
7.放射性物品:銫137、镅241/鈹、鈷60、獨居石、硝酸釷等。
二.以上多種藥品和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于藥品室中,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應了解其性質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嚴格按消防條例規定執行,存放藥品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房間應陰涼、通風、干燥,并配備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貴重、劇毒物品應由專人用保險柜加鎖保管,并有使用記錄。
五.劇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隨意排放,應放入廢液桶中,按要求集中進行解毒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
六.貴重物品使用后的殘渣盡量回收。
七.不同性質的廢液,不能放入同一廢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類藥品、物品的購進、取用必須登記,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