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室危險廢物簡介
2020年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實驗室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第一百二十四條對危險廢物具體闡述是:“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危險特性是指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產生有害影響的毒性、易燃性、反應性、腐蝕性、感染性。實驗室危險廢物主要是教育單位、科研院所、檢驗檢測單位、醫院和工業企業實驗室等在科研、教育、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具有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的廢物。實驗室廢物的主要類別:(1)HW03廢藥物、廢藥品。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的、淘汰、失效、變質、偽劣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危險廢物代碼為900-002-03。(2)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危險廢物代碼為900-249-08。(3)HW14新化學物質廢物。在研究、開發和教學活動中產生的對環境或人類有不明影響的化學廢物,危險廢物代碼為900-017-14。(4)HW16感光材料廢物。實驗室產生的廢顯影劑、廢定影劑、廢膠片和相紙,危險廢物代碼為900-019-16。(5)HW29含汞廢物。生產、銷售和使用過程中的廢含汞熒光燈管及其他含汞電光源,危險廢物代碼為900-023-29。(6)HW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危險廢物代碼為900-041-49;在各類生產、開發研究、教學、環境監測(檢測)活動中,生物和化學實驗室產生的廢物,危險廢物代碼為900-047-49;實驗室產生的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代碼為900-999-49。
把“實驗室固體廢物”明確寫入法律,說明了國家對這項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早在2004年,原環保總局印發了《關于加強實驗室類污染環境監管的通知》,開展了對實驗室污染的監管治理。《“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將實驗室廢物作為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的重點之一納入管理。2020年,生態環境部開展了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專項執法行動,北京、四川、廣東等許多省級環保部門也制定了《實驗室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等指導性文件,對實驗室危險廢物依法管理做出了明確要求。依法管理是指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按照法律要去實施管理工作,對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廢物實行依法管理是嚴格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落實《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等管理標準和技術規范,對實驗室危險廢物進行全過程規范化科學管理,實現保障環境安全的最終目的。
2、目前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現狀
危險廢物管理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對實驗室危險廢物排查整治也不斷在進行,整治效果良好,實現了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通過山東省實驗室單位危險廢物管理狀況調查及申報統計,全省2019年產生實驗室危險廢物1817噸,產生數量逐年遞增。2020年底,全省發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達280家,單獨收集類的經營企業分布各區縣,危險廢物處置價格大幅降低,處置困難的矛盾已經化解。但是目前實驗室單位的危險廢物管理環節存在一些小問題,老舊的管理標準不能滿足新的法律實施后的管理要求。
3、實驗室危險廢物依法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3.1 提高法律意識,落實主體責任
實驗室單位要高度重視危險廢物管理工作,深入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和管理標準,落實主體責任,對本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要承擔污染防治責任和環境安全責任,構建完善的管理體系,明確責任人和管理人員,切實把危險廢物依法管理作為防范環境風險,創建生態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工作,強化遵法守法意識,提高危險廢物依法管理重視程度和科學管理水平。
3.2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
(1)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為確保危險廢物實現合法規范的有效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和崗位責任,實驗室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結合相關管理標準和實際情況,建立起產生、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等全過程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落實各環節管理措施,用制度落實依法管理。明確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崗位和工作職責,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和交接管理制度等,設立污染治理專項資金,保障危險廢物管理體系有序運行。
(2)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是對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檢驗,也是產廢單位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舉措。2014年,原環保部發布《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要求將具有試驗、分析、檢測等功能的化學、醫藥、生物類省級重點以上實驗室等污染物排放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或者可能對環境敏感區域造成較大影響的,要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17年環保部發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對于符合上述條件的重點實驗室等單位納入了管理系統進行管理。新固廢法第二十九條也做出了具體規定,根據信息公開的要求,實驗室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通過網站、公開欄、電子屏幕等可行方式及時主動公開年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新運行的獨立實驗室建設項目,需要及時完善各項環保手續,按照《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規定,向社會公開竣工、調試日期和驗收報告。
(3)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及申報制度。按照原環保部《關于發布〈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6〕7號)相關要求,每年初制定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根據真實數據建立制式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詳細填報危險廢物特性、產生貯存環節記錄和月度報表等臺賬內容,管理臺賬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是生態環境部門管理危險廢物的重要依據,至少應保存5年。依據當地具體要求注冊固廢信息管理網絡系統,通過信息管理系統提交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按照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周期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全過程管理有關數據和資料。
(4)分類收集制度。收集、貯存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不同的特性分類實施,不能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實驗室危險廢物具體分類(見下表)要按照液體廢物(有機廢液、無機廢液、其他廢液)、固體廢物(銳器類、廢固態化學藥品、廢包裝物及容器、沾染物等)、其他廢物(自燃類、遇水反應類、低閃點類、成分不明類)詳細區分,按種類分區域存放,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對氰化物、砷化物等劇毒廢物和環境風險隱患較大的危險廢物進行重點管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具體規定,采取必要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地面需做硬化處理,貯存液體廢物區域應設置泄漏液體收集裝置,做好通風、防靜電和防火防爆措施,不能混放其他生產物資和生產原料;需設置穩定性良好的運輸工具、稱重設備和應急物資,貯存設施內設置危險廢物臺賬,詳細記錄入庫、出庫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和交接人員等信息。
(5)標識制度。貯存設施外懸掛或獨立擺放標準的危險廢物警告標志,各貯存分區按照危險廢物類別和性質單獨懸掛識別標簽,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物根據容量體積大小選擇設置識別標簽,規范填寫識別標簽內容,準確注明危險廢物主要成分、化學名稱、危險特性和應急救援措施,便于轉運和應急情況處理。
(6)經營許可證和轉移聯單制度。實驗室沒有建設危險廢物自行處置設施的,只能轉移到具備相應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進行收集或者處置。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前,要通過環保信息平臺和公開的危險廢物經營企業信息,詳細了解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資質和許可運行等情況,簽訂實驗室危險廢物處置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危險危廢物轉移、運輸、處置等環節污染防治要求,及時處理庫存危險廢物。轉移危險廢物時,應當詳細認真填寫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或者紙質轉移聯單,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要求,落實一車一單、一類一單,規范運行轉移聯單,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報送轉移聯單,妥善保存。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保存期限為5年。
(7)應急預案及備案制度。按照《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制定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每三年對應急預案進行回顧性評估和修訂。儲備應急物資,制訂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故應急演練計劃和演練方案,定期開展有針對性和實用性的應急演練,保存好演練全過程資料,總結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故演練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8)業務培訓制度。把危險廢物管理業務培訓納入年度培訓內容,制訂培訓計劃和方案,開展管理培訓工作。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本單位制定的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危險廢物識別、收集、轉移、貯存管理的相關要求和操作規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等內容,建立培訓資料等檔案資料。通過業務培訓,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危險廢物管理相關環節工作要求,提高安全防護和管理能力。
(9)檔案管理制度。實驗室單位應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三同時”驗收文件、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記錄,危險廢物處置合同和轉移聯單、《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環境監測、業務培訓記錄等管理材料裝訂成冊建立管理檔案,指定專人保管存檔,便于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10)考核評價制度。把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考核列入單位年度考核內容,使用2016年1月1日起實行的《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附件1“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對管理工作開展自查評估考核,無自行利用或處置設施的實驗室單位滿分為50分,40-50分為達標,30-39分為基本達標。對22個考評項目中的減分項開展整頓改造,補齊短板,進一步促進依法管理工作。
3.3強化監管能力建設,開展管理整治工作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加強自身監管能力建設,充實基層管理人員,提高綜合管理水平,加大對實驗室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宣傳和管理力度,充分利用網絡微信,手機APP應用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發布、掌握和調度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對實驗室單位開展廣泛的危險廢物管理綜合整治工作,一是聯合教育、科技部門制定實驗室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部署工作內容,廣泛開展宣傳;二是開展實驗室危險廢物排查申報,摸清底數,掌握危險廢物產生數量和管理狀況;三是集中組織危險廢物管理業務培訓和指導,宣傳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和執行標準,提高實驗室單位的法律意識和專業管理能力,指導建立規范的管理材料和貯存設施,完善各個管理流程,促進實驗室單位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聯合開展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執法檢查和考核工作,對存在問題單位加強整改落實,全面促進實驗室危險廢物實現依法管理。
4、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