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規程,保證儀器設備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規定的檢測要求,以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實驗室檢測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校準、標識、使用、維護、檢修、核查、停用報廢等過程的控制與管理。
3.職責
負責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負責對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內容及要求
4.1儀器設備的采購與驗收
4.1.1 實驗室應配備正確進行檢測所要求的所有抽樣、測量和檢測的儀器設備。各實驗室根據檢測工作的需要提出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其技術性能和指標應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4.1.2 儀器設備到貨后,請購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及安裝調試。大型儀器設備應與供貨方共同開箱驗收、安裝、調試。
4.2 儀器設備的存放環境
4.2.1 精密儀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計應放在儀器室,避免陽光照射,保證儀器的系統正常。還應與化學檢驗室隔開,以防止腐蝕性氣體、水汽腐蝕儀器設備。
4.2.2 實驗室應保持常溫,環境干燥,通風良好。
4.2.3電子分析天平應放在專用天平臺,防塵、防震。
4.2.4較大儀器應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動,儀器應罩上防塵罩。
4.3 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
4.3.1新購儀器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校準或核查,以證實其能夠滿足實驗室的規范要求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計量器具需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對檢測結果有直接影響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應定期送授權的校準機構校準或檢定,以保證其能滿足相應的標準規范。
4.3.3檢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經計量檢定合格后需加貼計量標識,以表明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所處的校準狀態。質檢部負責建立檢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臺賬,總經理助理負責管理歸檔計量檢定/校準證書。
4.3.4所有檢測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對于免檢儀器設備,應做好記錄并監測其準確性,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或更換。
4.3.5使用人員必須完全掌握儀器設備、計量器具正確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于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存放于適當盒內。
4.3.7實驗室必須配備必要的量規附件或其它標準物質(參考物質),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對儀器設備、計量器具進行內部校正,并填寫相應校正記錄。校正記錄表自行設計。
4.3.8為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度,必要時各實驗室需參加適當的實驗室間比對計劃。
4.3.9使用人在使用時發現檢驗儀器、計量器具不精準,應立即校正。若經校正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若因技術上或設備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托經國家認可的計量檢定單位代為校正,且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4.3.10檢驗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經修復后,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檢驗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經專門技術人員檢定后,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由使用單位重新請購。
4.4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
4.4.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均應建立臺賬,并對主要儀器設備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儀器設備申購單、訂貨合同(可為復印件);
·大型儀器設備質量驗收單(可為復印件);
·儀器設備名稱、型號、制造商名稱、出廠編號、實驗室編號;
·儀器設備的到貨日期、啟用日期,安裝或存放地點;
·產品說明書(可為復印件);
·設備使用記錄(可另裝訂成冊);
·歷次計量檢定證書(或自檢記錄/比對試驗記錄),檢定周期安排;
·操作規程(簡單、常用的儀器儀表,如說明書上有操作規定,可不再編制操作規程);
·儀器設備的損壞、故障、調試及維護保養記錄。
4.4.2凡屬歸檔范圍內的儀器設備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儀器設備說明書、樣本、圖紙、技術操作規程、合格證及安裝調試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應留一份存檔;只有一份的,將原件存檔,復印件隨機使用。
4.4.3儀器設備檔案內的文件材料,要按時間先后排列好,用鉛筆編寫頁號,凡有文字的頁面,都要編號,正面編在右上角,背面寫在左上角,然后填寫好卷內目錄。
4.4.4儀器設備檔案由各實驗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應有專用的柜櫥,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壞和散失。
4.4.5儀器設備檔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須借用時,應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辦理借閱手續,借出的檔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毀壞和遺失,按期歸還,如有損壞、遺失,由借用人負責。
4.4.6實驗室每年應對儀器設備進行一次清點,使物、賬相符。
4.5儀器設備的標識
實驗室所有的分析檢測儀器及配套設備,包括各種操作過程控制和檢測結果處理軟件等,都應有唯一性管理編號,并有明顯、唯一性的標識表明其工作狀態,以保證不被混用、誤用或產生混淆。
4.5.1儀器設備標識分三類,分別為:合格-綠色;準用-黃色;停用-紅色。
4.5.2標識的使用
4.5.2.1合格證(綠色)的適用對象:
A)計量檢定(包括自檢)合格者;
B)設備不必檢定,經檢查其功能正常者:
C)設備無法檢定,經比對或鑒定適用者。
4.5.2.2準用證(黃色)的適用對象:
A)多功能檢測設備,某些功能已喪失,但檢測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經校準合格者;
B)設備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檢測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級使用者。
4.5.2.3停用證(紅色)的適用對象:
A)儀器設備損壞者;
B)儀器設備經計量檢定不合格者;
C)儀器設備性能無法確定者;
D)儀器設備超過檢定周期者。
4.5.3所有標識內容,必須填寫完整。標識貼在設備的明顯部位上,更換時,撕掉或覆蓋原標識,在同一位置上貼上新的標識。標識的格式參見《質量手冊》“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控制”條款。
4.6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
4.6.1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
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校準按6.3執行。
4.6.2儀器設備的檔案信息
儀器設備的檔案依6.4執行。
4.6.3儀器操作人員的要求
4.6.3.1使用實驗室儀器設備從事分析檢測人員,必須是經過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可以獨立操作的人員。
4.6.3.2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階段,確定的儀器設備操作人員要全程參與,系統閱讀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規程和保養維護程序,達到獨立操作和保養儀器的目的。同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加強儀器操作訓練,隨時記錄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術難題,便于咨詢專家解決。
4.6.3.3操作使用人員對儀器的操作程序熟練掌握之后,可聯系儀器廠家技術人員,集中對操作使用人員再培訓,解決操作使用人員獨立使用儀器過程中的技術疑難問題,并對儀器使用保養的一些技巧進行更深入的學習。
4.6.4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
4.6.4.1主要儀器設備均應制定操作規程,其主要內容有:儀器名稱、性能用途、操作步驟、檢查方法(包括開機、關機、校正、運行檢查)、維護保養、注意事項等。
4.6.4.2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和維護維修說明書、包括供應商所提供的軟件操作說明書等,都必須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員取用。
4.6.5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
4.6.5.1大型精密儀器或檢測直接出數據的儀器設備,均應有使用記錄,填寫于《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
4.6.5.2使用記錄主要內容有:儀器名稱、編號、使用日期、使用時間、上機樣品編號、測試項目、使用前后的檢查情況、操作人、驗證人、異常情況及處理結果。
4.6.5.3使用記錄應于開、關機和使用時及時填寫,字跡應清晰、工整。
4.6.6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
為保證儀器設備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檢測結果的準確性,除了按規定對儀器設備實施定期的檢定外,還必須做好平時的維護保養。
儀器設備使用部門應組織使用人員制定設備維護計劃。在實施檢測之時,對有關的技術指標和參數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檢定。維護情況應及時記錄,其內容應包括:日期、維護操作、儀器狀況、異常情況處理(必要時)、執行人、驗證人。維護記錄表格式依據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自行設計。
4.6.7重新投入使用儀器的確認
無論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經脫離過實驗室的直接控制的儀器設備(例如送外維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須對其功能和校準狀態進行復查,確認合格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4.6.8儀器的運行期間核查
4.6.8.1對所有儀器,在按規定進行定期檢定期間,將根據需要,分批按排運行期間檢查,以保證儀器的性能和檢測質量。
4.6.8.2期間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設備檢定和校準,核查標準也應進行校準和確認。
4.6.8.3期間核查可用相同準確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參數,其作用在于及時發現故障防止不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儀器設備使用。
4.6.9校準結果的修正
當進行儀器校準時,如需要引入一組修正因子對校準結果予以修正,則負責校準的人員,必須保證其所有的備份(包括文字的和計算機軟件中的備份)都得到正確更新。
4.6.10儀器設備的保護
各實驗室,必須采用有效的措施,保護好所有的儀器設備,包括用以控制檢測過程和進行結果處理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以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4.6.11儀器設備的維修
儀器設備使用、維護、運行檢查中發生故障,影響檢測結果時,操作管理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檢查確認并及時報相關技術部門維修,詳細填寫《儀器設備維修記錄表》。經修復后的儀器,必先經過校準并證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許投入使用。
4.6.12儀器設備的報廢
4.6.12.1儀器設備性能老化、損壞,無法修復者,由儀器保管人填寫《儀器設備報廢申請表》,說明報廢理由,由公司最高負責人最后核準。
4.6.13.2報廢設備必須做好標識工作,盡可能移到單獨的地方安置或丟棄,防止誤用。設備記錄在報廢一年后方可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