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必須建立與工作范圍相適應的各種規章制度,其中實驗室安全守則是必須制定的規章制度之一。
2.1檢驗員必須認真學習分析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了解設備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2.2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時,如危險物料的現場取樣/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理/焚燒廢液等,應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應處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點并觀察操作的全過程。
2.3玻璃管與膠管/膠管等拆裝時,應先用水濕潤,手上墊棉布,以防玻璃管折斷時扎傷手。
2.4打開濃硫酸/濃硝酸、濃氨水試劑瓶塞應在通風柜中進行。夏天打開易揮發溶劑塞前,應先用冷水冷卻,瓶口不能對著人。
2.5通常應在實驗臺上備有抹布。當有害溶液滴濺在手上或工作臺面上時,以便立即擦去。
2.6稀釋濃硫酸的容器(如燒杯)通常要放在盛有冷水的盆中,以便稀釋過程中溶液散熱。注意:只能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
2.7蒸餾易燃液體嚴禁用明火。蒸餾過程不得離人,以防溫度過高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2.8實驗室內所有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與內容物相符的標簽。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換標簽而裝入其他試劑。
2.9操作者不得離開崗位,必須離開時,要委托能負責任者看管。
2.10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進食,不得用實驗器皿處理食物。離室前用肥皂洗手。
2.11工作時應穿工作服,長發要扎起,不應在食堂等公共場所穿工作服。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要加戴防護用具。最好能做到實驗時都戴防護眼鏡。
2.12每日工作完畢后,檢查水、電、氣、門窗是否關閉,并進行了安全登記方可鎖門。
3.1不得私自拉接臨時供電線路。
3.2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保持電器及電線的干燥。
3.3正確操作閘刀開關。應使閘刀處于完全合上或完全拉斷的位置,不能若即若離,以防接觸不良打火花。禁止將電線頭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3.4新購的電器使用前必須全面檢查,防止因運輸震動使電線連接松動,確認沒問題并接好地線后方可使用。
3.5使用烘箱和高溫爐時,必須確認自動控溫裝置可靠。同時還需人工定時監測溫度,以免溫度過高。不得把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劑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溫爐加熱。
3.6電源或電器的保險絲燒斷時,應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負荷換上適宜的保險絲,不得用銅絲代替。
3.7使用高壓電源時要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墊上。
3.8應建立用電安全定期檢查制度。發現電器設備漏電要立即修理,絕緣損壞或線路老化要及時更換。
3.9必要時應使用漏電保護器。
4.1檢測室內應備有滅火用具、急救箱和個人防護器材。化驗員要熟知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4.2禁止用火焰在煤氣管道上尋找漏氣的地方,應該用肥皂水來檢查漏氣。
4.3操作、傾倒易燃液體時應遠離火源,瓶塞打不開時,切忌用火加熱或冒然敲打。傾倒易燃液體量大時要有防靜電措施。
4.4加熱易燃溶劑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緩慢進行,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
4.5使用酒精燈時,注意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后添加酒精。燃著的燈焰應用火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酒精燈應用火柴點燃,不應用另一正燃的酒精燈來點火,以防失火。
4.6易爆炸類藥品如苦味酸、高氯酸、高氯酸鹽、過氧化氫等,應放在低溫處保管,不應和其他易燃物在一起。
4.7在蒸餾可燃物時,要時刻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工作狀態。如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后再進行。
4.8易發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對著人進行,必要時操作人員應戴面罩或使用防護擋板。
4.9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清洗干凈,不得靠近燈火,以防著火。
4.10嚴禁可燃物與氧化物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質,因為反應時可能形成危險的產物(包括、易爆或有毒的產物)。在必須進行性質不明的實驗時,應盡量先從最小劑量開始,同時要采取安全措施。
4.11燃液體的廢液應設置專用貯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燃爆事故。
4.12電爐周圍嚴禁有易燃物品。電烘箱周圍嚴禁放置可燃,易燃物及揮發性易燃液體。不能烘烤放出易燃蒸氣的物料。
氣瓶是用于貯存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氣體的壓力容器。貯存的氣體分劇毒氣體。易燃氣體、助燃氣體、不燃氣體等。氣瓶的存放和使用安全守則如下:
5.1氣瓶必須存放在陰涼、干燥、嚴禁明火、遠離熱源的房間,并且要嚴禁明火,防曝曬。除不燃氣體外,一律不得進入實驗樓內。使用中的氣瓶要直立固定放置。
5.2搬用氣瓶要輕拿輕放,防止摔擲和劇烈震動。搬前要戴上安全帽并旋緊,以防不慎摔斷瓶嘴發生事故。鋼瓶必須具有兩個橡膠防震圈。乙炔瓶嚴禁橫臥滾動。
5.3氣瓶應有明確的外部標志,內裝氣體必須與外部標志一致。
5.4氣瓶應定期作技術檢驗及耐壓試驗。
5.5易起聚合反應的氣體鋼瓶,如乙烯、乙炔等,應在貯存期限內使用。
5.6高壓氣瓶的減壓閥要專用,安裝時螺扣要上緊(應旋進7圈螺紋,俗稱“吃七牙”),不得漏氣。開啟高壓氣瓶時操縱者應站在氣瓶出口的側面,避免氣流射傷人體。開啟時,氣門開關與減壓器都應逐漸打開,防止氣體過急流出。產生高溫,發生危險。
5.7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剩余殘壓不應小于0.5MPa,否則會導致空氣或其他氣體進入鋼瓶,再次充氣時。不但會影響氣體純度,還會產生危險。
化驗工作中接觸到的化學物質,很多是對人體有毒的。有些氣體、蒸氣、煙霧及粉塵能通過呼吸道進入人體,如一氧化碳、氫氰酸、氯氣、氨氣等等;有些則經未洗凈的手,在飲水、進食時經消化道進入人體,如氰化物、砷化物、汞鹽等等;有些是觸及皮膚及五官粘膜而進入人體,如汞、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的氧化物、苯胺等等、有些化學物質可由幾種途徑進入人體。有些毒物對人體的毒害是急性的,也有些毒物對人體的毒害則是慢性的,積累性的,例如汞、鉛、砷、苯、酚、鹵代烴等。慢性中毒開始癥狀并不明顯,長期接觸有毒物后,才會出現中毒的癥狀,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化驗員接觸毒物而造成中毒,可能發生在取樣時的意外事故,樣品溶解時通風不良,有機溶劑萃取、蒸餾等操作中意外情況等。預防中毒的主要措施是:
6.1采樣時,應認真執行GB/T3723-1999《工業用化學產品采樣安全通則》等有關采樣標準。對有毒物質、危險的腐蝕性物質的采樣,采樣者和陪伴者要經過專門的培訓,應知道正常情況下和一旦發生事故時應該怎么做。
6.2改進試驗設備與試驗方法,盡量采用低度品代替高毒品。
6.3應有符合要求的通風設施將有害氣體排除。
6.4消除二次污染源,即減少有毒蒸氣的逸出及有害物質的撒落、發濺。
6.5選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如眼鏡、防護油膏、防毒面具和防護服裝等。
7.1屬于危險品的化學試劑
7.1.1易爆和不穩定物質,如濃過氧化氫、有機過氧化物等。
7.1.2氧化性物質,如氧化性酸,過氧化氫等。
7.1.3可燃性物質,除易燃氣體、液體、固體外。還包括在潮氣中會產生可燃物的物質,如堿金屬的氫化物,碳化鈣及接觸空氣自燃的物質白磷等。
7.1.4有毒物質。
7.1.5腐蝕性物質如酸。堿等。
7.1.6放射線物質。
7.2危險品的安全存放守則
7.2.1易燃易爆試劑應貯于鐵柜(壁厚1mm以上)中,柜的頂部有通風口。嚴禁在檢測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物質不要放在冰箱內。
7.2.2強氧化性物質與強還原性相互后易發生激烈反應,甚至燃燒、爆炸、放出毒氣,所以不能混放。
7.2.3腐蝕性試劑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7.2.4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醚類、烯烴。液體石蠟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久愈危險。一般存放期不得超過1年。
7.2.5試劑柜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貯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存于暗柜中。
7.2.6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應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
7.2.7劇毒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建立領用申請、審批制度。毒品柜應雙人雙鎖,缺一不可開啟。領取時應有實驗室負責人,保管員、領取人同時在場,并詳細登記領取毒品的名稱、日期、用途、數量(以g計,按使用最低量發給)。領取人和保管員簽名。劇毒試劑的品種、數量應由保管員和實驗室負責人共同定期清點發現丟失或短缺,應及時上報保衛部門進行追查。并對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單質和化合物 |
急救或治療方法 |
堿類: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氧化鈣、碳酸鈉、碳酸鉀 |
立即用大量的水洗滌,然后用醋酸溶液(20g/L)沖洗或撒硼酸粉。氧化鈣的灼燒傷,可用任一植物油洗滌傷口。 |
堿金屬、氰化物、氫氰酸 |
先用高錳酸鉀溶液洗,再用(NH4)2S溶液漂洗。 |
溴 |
用1體積25%的氨水+1體積松節油+10體積φ=95%乙醇混合液處理。 |
鉻酸 |
先用大量水沖,然后用(NH4)2S溶液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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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氟酸 |
先用大量冷水沖洗至傷口表面發紅,然后用50g/L的碳酸氫鈉溶液洗,再用2:1甘油和氧化鎂懸浮劑涂抹,并用消毒紗布包扎。 |
磷 |
不可將創傷面暴露于空氣或用油質類涂抹。 應先用10g/L的硫酸銅溶液洗凈殘余的磷。再用(1+1000)高錳酸鉀濕敷,外涂以保護劑,用繃帶包扎。 |
苯酚 |
先用大量水沖。再用4體積φ=75%乙醇和1體積氯化鐵(0.3mol/L)的混合液洗。 |
氯化鋅、硝酸銀 |
先用水沖,再用50g/L碳酸氫鈉漂洗,涂油膏及磺胺粉。 |
酸類:硫酸、鹽酸、硝酸、磷酸、乙酸、甲酸、草酸、苦味酸 |
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碳酸氫鈉的飽和溶液沖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