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安全管理
1、實驗室主任(對實驗室直接負責的人員)負責制訂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計劃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冊。
2、實驗室安全主管(向實驗室主任匯報)提供常規的實驗室安全培訓。
3、將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實驗室人員,要求他們閱讀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冊,并遵循標準的操作和規程。實驗室主管應當確保所有實驗室人員都了解這些要求。實驗室內應備有可供取閱的安全或操作手冊。
二、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程
1
進入規定
a、只有經批準的人員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區域。
b、實驗室的門應保持關閉。
c、兒童不應被批準或允許進入實驗室工作區域。
2
個人防護
a、進入實驗室不準穿拖鞋和保護性較差的服裝。
b、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
c、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d、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e、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和服裝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f、所有可能有污染性的樣本、培養物,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g、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h、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應例行洗手。
3
操作規程
a、嚴格禁止用嘴吸液。
b、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c、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或通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和廢液不得直接排放,必須經無害化處理。
d、出現溢出、事故以及明顯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質時,必須向實驗室安全主管報告。
e、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消毒。
f、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g、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4
廢棄物處理規定
a、廢物應專人分類收集進行消毒、燒毀處理,日產日清。
b、有害氣體、污水、廢液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后才能排放,不許直接將有害物質直接倒入下水道。
c、危險廢棄物在去污染或最終處置之前,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方。
d、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用可行的方法消毒,如高壓滅菌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e、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內集中燒毀。
f、可重復利用的玻璃、塑料、搪瓷等用壓力蒸汽滅菌后使用。
g、接種、培養用過的廢棄培養基及菌液應壓力滅菌30MIN,趁熱將其倒棄處理。
5
轉基因實驗材料的管理
a、所有實驗只能在規定范圍內開展,不得隨意更換地點或釋放外界。
b、轉化用的菌種、獲得的轉化體材料,必須具有詳細歷史及有關實驗資料。
c、每種實驗材料均應制訂嚴密的安全保管制度,建財、建卡,并由專人負責。
d、菌種和實驗材料由實驗室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泄或取走。
e、領取使用菌種和實驗材料必須經實驗室批準,并說明材料之名稱、型別、數量及用途。
f、內部尚未保藏的菌種,需從外引進時,必須由實驗室開具清單(包括菌種名稱、型別、株名、數量、保藏單位名稱或個人及其地址),實驗室審查無異后,統一向外索取或購買。
g、從外交換或索取所得到的菌種,以及自行克隆、轉化獲得的菌種和轉化體應復制備份,連同資料送實驗室有關專業人員負責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