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環境
1.1 實驗室環境不應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1.2 實驗室的工作區域應與辦公區域明顯分開。
1.3 實驗室工作面積和總體布局應能滿足從事檢驗工作的需要,實驗室布局應采樣單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4 實驗室內環境的溫度、濕度、照度、噪音和潔凈度等應符合工作要求。
1.5 一般樣品檢驗應在潔凈區域,包括超凈工作臺或潔凈實驗室(局部百級)進行,潔凈區域應有明顯標志。
1.6 病原微生物分離鑒定工作應在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Biosafety level 2 ,BSL-2)中進行。
2 人員
2.1 檢驗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教育、微生物專業培訓經歷,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夠理解并正確實施檢驗。
2.2 檢驗人員應掌握實驗室生物檢驗安全操作知識和消毒知識。
2.3 檢驗人員在檢驗過程中保持個人整潔和衛生,防止人為污染樣品。
2.4 檢驗人員應在檢驗過程中遵守相關預防措施的規定,保證自身安全。
2.5 有顏色視覺障礙的人員不能執行涉及到辨色的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