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在 20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 CNAS 秘書處;
2.暫停授權簽字人原來授權簽字領域的項目(如果該領域有多位授權簽字人,可以不暫停);
3.尋找新的合格的授權簽字人,向認可委提交授權簽字人變更的申請(申請的表格見附錄,附表2-1);
4.CNAS派人到現場考核新申請的授權簽字人(也有可能采取電話考核的形式)。
不僅授權簽字人離職需要向CNAS備案,請大家下面的情況都要向CANS備案:
1.實驗室的名稱發生變化;
2.實驗室地址發生變化;
3.實驗室法律地位;
4.實驗室的主要政策;
5.實驗室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包括離職、調崗等);
6.實驗室技術人員(包括技術負責人)變動;
7.認可范圍內依據的標準、方法、重要試驗設備、環境、檢測、校準工作范圍生重大改變;
8.其他有可能影響實驗室認可范圍內業務活動和體系運行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