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的管理遵循三條原則
1) 崗位責任制原則
實驗室的每一項管理工作都有明確的責任要求,并有專人負責。
(2) 規范化原則
管理制度化,從設備、器材、藥品等的使用到實驗方法、安全衛生都制定標準化的規范,大家都按照規范執行,以確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連續性。
(3) 記錄監督原則
實驗室管理的各方面都要求有及時、準確的記錄,以保證實驗室所有工作的可追溯性。
實驗室人員行為規范
一.每位實驗室成員都應以主人翁精神參與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積極參加實驗室的各種活動和公益勞動,自覺維護本實驗室的聲譽。
二.對所有違規人員和行為,本室將進行登記,屢教不改者,從重處理。
三.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喝酒。
四.不準在實驗室大聲喧嘩、隨地吐痰、打鬧、講粗口和吃東西。
五.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帶他人進入本實驗室。
六.愛護儀器設備,節約用水、電及實驗材料等,注意安全。
七.室內設備儀器不得擅自拆卸、挪動,與本人實驗無關的設備不可隨意開啟。
八.實驗儀器的使用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并認真填寫設備使用記錄,設備存放應做到整潔有序,便于檢查使用。
九.必須注意實驗安全,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十.注意公共衛生,不準隨意丟棄雜物廢紙等,影響實驗室環境衛生。
十一.高溫、高壓等易燃易爆實驗,需要特別注意安全防范。
十二.最后離室者,做好安全檢查,檢查儀器電源、空調、水、氣瓶、門、窗等是否關好,并在最后離室登記簿上簽名。
實驗設備及耗材管理
一.實驗設備管理
1.實驗設備按指定位置擺放,不得擅自改變儀器設備及其附件的存放位置。確需移動位置時,必須經主任同意,使用后應及時整理復原。
2.精密儀器須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者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使用,對于沒有按規定操作導致設備故障者,要追究其責任。
3.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登記制度,凡對擬使用的儀器的操作無把握者,務必請教主任。發現儀器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主任報告,以便及時維修。凡屬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視其損失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4.各通電設備在使用完畢后,應切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5.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設備運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運行狀況、開關機時間。
6.下次使用者,在開機前,首先檢查儀器清潔衛生,儀器是否有損壞,接通電源后,檢查是否運轉正常。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任,并找上一次使用者問明情況,知情不報者追查當次使用者責任。
7.顯微鏡的目鏡在使用前后必須用浸有乙醇(酒精)的透鏡紙擦凈。
8.微生物實驗后,實驗室須立即收拾整潔、干凈。如有菌液污染須用3%來蘇爾液或5%石碳酸液覆蓋污染區半小時后擦去(含芽孢類菌液污染應延長消毒時間)。帶菌工具(如,吸管、玻璃棒等。。。)在洗滌前須用3%來蘇爾液浸泡消毒。
二.玻璃器材的存放、洗滌
1.使用玻璃器材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其使用條件來使用。
2.實驗所用的玻璃儀器應按照標簽存放于指定位置,使用后應及時洗滌干凈并放回原處。
實驗室藥品管理
一.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及購買
1.對實驗室內易燃、易爆、腐蝕性和劇毒性藥品應分類管理并有相應的藥品目錄,使用時應做好領用記錄(領用人、領用量、領用日期及用途)。
2.稱取藥品試劑應按操作規范進行,用后蓋好,必要時可封口或黑紙包裹。
3.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簽的藥品不準使用,應妥善處理。
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溶解法:
對于一些無毒的無機物,在水中溶解度較大的直接溶于水倒掉即可。
稀釋法:
對于實驗室的無機溶液,無毒無害的就直接加水稀釋后倒掉。
中和法:
對于酸堿類物質,可加廢酸或者廢堿至pH接近7后倒掉。
烘干法:
對于實驗室產生的硅膠、已變潮的試劑等,不要丟棄,可以選擇適當的溫度在烘箱烘干后再重復利用。
蒸餾法:
對于有機溶劑應盡可能采用蒸餾方法加以回收利用。如無法回收,可分批少量加以焚燒處理。切忌直接倒入實驗室的水槽中。
此外,我們在購買試劑時,采購那些最近生產的,不要購買那些快過期和已經過期的。
如果有過期藥品處理方法如下:
①固體制劑可以將包裝盒破壞,防止被人再次利用,然后把藥品取出來放入塑料袋中投入不可回收的垃圾桶中。
②液體藥物,可將里面的液體分別倒入下水道沖走,注意不要混雜。
配制試劑時以少量勤配為宜,不要一次配制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