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科研人員管理制度
1、本實驗室為開放實驗室,本校科研人員、研究生及外單位有需要的科研人員均可以申請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
2、所有人員在進入實驗室工作前,必須提前預約填寫進入實驗室申請表,填寫擬進行的研究課題,計劃使用的設備,預計使用實驗室的時間等,交導師或課題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并簽名(外院人員應附上單位證明和詳細研究計劃),報實驗室審批.
3、新進入者需交納押金和預交三個月臺面費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工作.入室時間從給予臺位使用權之日起計算,不論中途是否在此做實驗.
4、本實驗室實行有償服務制度,其收費標準按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5、實驗室將定期集中組織申請人進行崗前培訓,合格者方可正式進入實驗室工作.
6、崗前培訓主要內容如下:簡單實驗技術和常規儀器設備的使用保養;同位素和有毒實驗材料的安全操作;實驗室日常規章制度的學習和維護;重大安全隱患教育,主要有:安全使用水電氣,防火防盜防事故;大型儀器設備使用規則;違紀違規處罰規定等.
7、實驗時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如實記錄實驗數據.
8、愛護儀器設備,節約使用材料.遵守操作規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超出申請實驗范圍的工作,不得動用與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及其他物品.
9、不準在實驗室計算機上玩游戲、瀏覽非法網站或觀看無關音像制品.不準將實驗室物品帶出室外.
10、保持室內整潔,實驗中丟棄的污廢物或廢液要按指定地點傾倒.
11、實驗時要切實注意安全,若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保護現場,向工作人員報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實驗.
12、進入實驗室后應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打鬧,不準抽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雜物.要保持實驗室和儀器設備整齊清潔.
13、實驗完畢后,應及時切斷電源、關水、停氣,將儀器設備恢復原位,經工作人員查驗儀器設備、工具、材料及實驗記錄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14、對違反操作規程,擅自動用與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私自拆卸儀器設備而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按有關規定處理.
15、對違反本規則和有關規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視情節給以嚴肅處理.
16、結束實驗室工作之前,必須填寫"離開實驗室申請表",清理、帶走自備的實驗相關試劑、器材,交還實驗室的所有財物、準入證、鑰匙,經實驗室工作人員審核并簽名后方可離開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