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實驗室在通過了實驗室認證認可之后,怎樣保證不斷完善管理體系并保持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呢?實驗室質量監督正是一種自我改進、自我完善的有效機制,然而在實際運行中,質量監督常存在流于形式的情況,那么應該怎樣開展好質量監督,才能保障其有效性呢?本期我們根據前輩們的經驗與見解,整理了質量監督的要點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01.質量監督如何有效實施?
| 02.監督人員及監督小組設立要求
一、質量監督如何有效實施?
1. 認真制訂監督計劃,確保有序進行
質量監督是實驗室內有計劃的管理活動,考慮到實驗室檢測范圍廣、檢測參數多的特點,可以由技術管理部門或質量管理部門制訂質量監督總體計劃,由各檢測部門或監督員制訂具體實施計劃。
總體計劃制定的經驗:技術或質量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實驗室的檢測活動規律、監督員的監督意見、客戶的反饋意見、以往質量監督的盲點或薄弱環節,結合年度檢測工作計劃、檢測參數、人員和儀器設備的變化等信息,在上年底或下年初制訂質量監督總體計劃,對質量監督重點內容和要求作出安排,確定監督對象、監督內容、監督形式及時間安排等。實驗室質量監督計劃經批準后下發到各檢測部門和質量監督員,確保質量監督工作有序進行。
注意:尤其對新上崗人員、在培人員、轉崗人員和操作新設備或采用新方法的人員要進行重點監督,通常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監督員識別本專業領域需要監督的檢驗檢測人員。
具體實施計劃制定的經驗:各檢測部門或監督員可以根據質量監督總體計劃,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工作情況,對年度需要實施監督人員和相關的檢測參數,儀器設備以及實施監督的時間、方式等內容制訂具體的實施計劃,經批準后執行。
2. 質量監督的方式
常用的質量監督方式有:觀察現場試驗、核查檢驗檢測記錄和報告、評審參加質量控制的結果和面談等形式。質量監督應該以現場觀察為主,結合現場提問、現場演示、查看相關檢測記錄和檢測報告等方式進行,并進一步考慮檢測行業專業特點,采取有效的監督方式。
3. 把握質量監督的時機
進行質量監督時,必須把握好適當的監督時機,進行有目的、有針對性的監督,才能起到良好的監督作用。
以下情況應該及時實施質量監督:
(1)現場檢測時;
(2)新標準、新方法剛實施或者開展新項目檢測的時候;
(3)檢測方法發生偏離的時候;
(4)新上崗人員、在培人員、短期聘用人員剛獨立進行工作的時候;
(5)新設備剛使用或者設備維修后重新使用時;
(6)使用無法進行量值溯源或期間核查的儀器時;
(7)發生突發事件、客戶投訴時;
(8)檢測結果反饋出現臨界數值時。
4. 把握監督的關鍵環節
以下3個關鍵環節可作為質量監督的重點:
(1)對檢測結果影響大的環節。例如:水質分析化驗室中:采樣、檢測過程、報告、設施及設備、人員培訓、服務和供應品采購監督等重要環節;
(2)技術力量薄弱的環節。例如:使用新型設備(特別是進口儀器設備)或者新開展的檢測方法等進行檢測活動等;
(3)重要的檢測活動。例如:實驗室間比對、能力驗證樣品的檢測等。
5. 切實糾正不符合項,認真評價質量監督效果
監督員應如實記錄監督結果,對發現的不符合項,應通過對其嚴重性、影響性和可接受性進行綜合分析判定,作出相應的處理。能現場糾正的不符合項,應指導被監督人員現場糾正;不能現場糾正的不符合項,應及時報部門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以盡可能地消除或減少對檢測結果的影響,必要時可責令暫停相應的檢測活動,保證檢測結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對質量監督員開具的不符合項,質量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同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認真分析、查找產生不符合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報質量或技術主管批準后組織實施,并落實人員對糾正措施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如未達到預期效果的,應進一步分析原因,制訂新的糾正措施。
二、監督人員及監督小組設立要求
質量監督檢查的實施分為:質量檢測中心質量監督小組的監督和分析檢測實驗室質量員的監督。
1. 質量監督員的設立
(1)質量監督員的要求
監督員應熟悉本實驗室管理體系,熟悉各項檢測方法、程序、目的和結果評價的人員承擔,一般是由經驗豐富的資深檢驗檢測人員擔任。
(2)質量監督員的數量
實驗室應根據檢測工作涉及的專業技術領域考慮設置監督員的數量,一般占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數量的5%-10%。
(3)質量監督員的權利
應授權監督員可以當場責令立即改正或者暫停檢測工作;對有問題的檢測報告可以予以扣發;對不符合糾正措施、效果不滿意的,可以提出繼續整改的意見等權力,確保其能獨立行使監督職能。
(4)質量監督員的任命
監督員應經實驗室最高管理者來授權,同時應和內審員一樣,在手冊中有正式任命文件。可單獨行文任命,也可和內審員在同一文件中任命。
2. 質量監督小組的設立
質量檢測中心應成立質量監督小組,可以由檢測中心主任擔任組長,副主任擔任副組長,成員應該包括:質量管理員、生產管理專員、技術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綜合管理員等,具體應根據各實驗室情況來設立。
質量監督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質量監督員組織實施,發現問題要進行糾正和考核,并做好監督記錄,每周應至少一次深入分析檢測現場實施監督檢查。
質量監督小組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檢查檢測儀器設備是否正常,是否經確認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檢查儀器是否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維護。
監督檢查中,對檢測儀器設備定期校準和臨時校準要特別關注,應檢查強制檢定檢測儀器設備是否在有效期內,非強制(或自檢)檢測儀器設備要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2)檢查分析檢測人員是否嚴格按標準、分析檢測方法進行分析檢測;
(3)檢查分析檢測儀器設備主要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等)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4)檢查是否按《質量記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時做好了質量記錄,有無提前和滯后記錄,記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記錄的保存是否完整;
(5)檢查分析檢測環境是否符合《工作環境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
(6)檢查分析檢測實驗室是否按規定保存試樣;
(7)對分析檢測實驗室進行抽樣檢測。
文章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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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質量監督如何有效實施?
1. 認真制訂監督計劃,確保有序進行
質量監督是實驗室內有計劃的管理活動,考慮到實驗室檢測范圍廣、檢測參數多的特點,可以由技術管理部門或質量管理部門制訂質量監督總體計劃,由各檢測部門或監督員制訂具體實施計劃。
總體計劃制定的經驗:技術或質量管理部門應根據本實驗室的檢測活動規律、監督員的監督意見、客戶的反饋意見、以往質量監督的盲點或薄弱環節,結合年度檢測工作計劃、檢測參數、人員和儀器設備的變化等信息,在上年底或下年初制訂質量監督總體計劃,對質量監督重點內容和要求作出安排,確定監督對象、監督內容、監督形式及時間安排等。實驗室質量監督計劃經批準后下發到各檢測部門和質量監督員,確保質量監督工作有序進行。
注意:尤其對新上崗人員、在培人員、轉崗人員和操作新設備或采用新方法的人員要進行重點監督,通常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監督員識別本專業領域需要監督的檢驗檢測人員。
具體實施計劃制定的經驗:各檢測部門或監督員可以根據質量監督總體計劃,結合管轄范圍內的實際工作情況,對年度需要實施監督人員和相關的檢測參數,儀器設備以及實施監督的時間、方式等內容制訂具體的實施計劃,經批準后執行。
2. 質量監督的方式
常用的質量監督方式有:觀察現場試驗、核查檢驗檢測記錄和報告、評審參加質量控制的結果和面談等形式。質量監督應該以現場觀察為主,結合現場提問、現場演示、查看相關檢測記錄和檢測報告等方式進行,并進一步考慮檢測行業專業特點,采取有效的監督方式。
3. 把握質量監督的時機
進行質量監督時,必須把握好適當的監督時機,進行有目的、有針對性的監督,才能起到良好的監督作用。
以下情況應該及時實施質量監督:
(1)現場檢測時;
(2)新標準、新方法剛實施或者開展新項目檢測的時候;
(3)檢測方法發生偏離的時候;
(4)新上崗人員、在培人員、短期聘用人員剛獨立進行工作的時候;
(5)新設備剛使用或者設備維修后重新使用時;
(6)使用無法進行量值溯源或期間核查的儀器時;
(7)發生突發事件、客戶投訴時;
(8)檢測結果反饋出現臨界數值時。
4. 把握監督的關鍵環節
以下3個關鍵環節可作為質量監督的重點:
(1)對檢測結果影響大的環節。例如:水質分析化驗室中:采樣、檢測過程、報告、設施及設備、人員培訓、服務和供應品采購監督等重要環節;
(2)技術力量薄弱的環節。例如:使用新型設備(特別是進口儀器設備)或者新開展的檢測方法等進行檢測活動等;
(3)重要的檢測活動。例如:實驗室間比對、能力驗證樣品的檢測等。
5. 切實糾正不符合項,認真評價質量監督效果
監督員應如實記錄監督結果,對發現的不符合項,應通過對其嚴重性、影響性和可接受性進行綜合分析判定,作出相應的處理。能現場糾正的不符合項,應指導被監督人員現場糾正;不能現場糾正的不符合項,應及時報部門負責人和質量管理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以盡可能地消除或減少對檢測結果的影響,必要時可責令暫停相應的檢測活動,保證檢測結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對質量監督員開具的不符合項,質量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同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認真分析、查找產生不符合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報質量或技術主管批準后組織實施,并落實人員對糾正措施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跟蹤驗證。如未達到預期效果的,應進一步分析原因,制訂新的糾正措施。
二、監督人員及監督小組設立要求
質量監督檢查的實施分為:質量檢測中心質量監督小組的監督和分析檢測實驗室質量員的監督。
1. 質量監督員的設立
(1)質量監督員的要求
監督員應熟悉本實驗室管理體系,熟悉各項檢測方法、程序、目的和結果評價的人員承擔,一般是由經驗豐富的資深檢驗檢測人員擔任。
(2)質量監督員的數量
實驗室應根據檢測工作涉及的專業技術領域考慮設置監督員的數量,一般占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數量的5%-10%。
(3)質量監督員的權利
應授權監督員可以當場責令立即改正或者暫停檢測工作;對有問題的檢測報告可以予以扣發;對不符合糾正措施、效果不滿意的,可以提出繼續整改的意見等權力,確保其能獨立行使監督職能。
(4)質量監督員的任命
監督員應經實驗室最高管理者來授權,同時應和內審員一樣,在手冊中有正式任命文件。可單獨行文任命,也可和內審員在同一文件中任命。
2. 質量監督小組的設立
質量檢測中心應成立質量監督小組,可以由檢測中心主任擔任組長,副主任擔任副組長,成員應該包括:質量管理員、生產管理專員、技術管理員、設備管理員、綜合管理員等,具體應根據各實驗室情況來設立。
質量監督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質量監督員組織實施,發現問題要進行糾正和考核,并做好監督記錄,每周應至少一次深入分析檢測現場實施監督檢查。
質量監督小組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
(1)檢查檢測儀器設備是否正常,是否經確認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檢查儀器是否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維護。
監督檢查中,對檢測儀器設備定期校準和臨時校準要特別關注,應檢查強制檢定檢測儀器設備是否在有效期內,非強制(或自檢)檢測儀器設備要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2)檢查分析檢測人員是否嚴格按標準、分析檢測方法進行分析檢測;
(3)檢查分析檢測儀器設備主要工藝參數(如:壓力、溫度、流量等)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4)檢查是否按《質量記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時做好了質量記錄,有無提前和滯后記錄,記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記錄的保存是否完整;
(5)檢查分析檢測環境是否符合《工作環境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
(6)檢查分析檢測實驗室是否按規定保存試樣;
(7)對分析檢測實驗室進行抽樣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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