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
經過漫長的等待,GB 5749-202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于2022年3月15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代替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對哪些內容進行了修訂呢?小編今天又重新梳理了一下,接下來我們一探究竟!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標準修訂內容
這次的修訂標準修訂貫徹以人為本的的原則,同時也是基于我國近年積累的大量監測數據和科研數據。具體的調整內容如下:
(一)主要變化
1.指標數量的調整
標準正文中的水質指標由GB 5749-2006的106項調整到97項,修改后的標準文本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54項。其中增加了 4項指標,包括高氯酸鹽、乙草胺、 2-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刪除了 13項指標,包括耐熱大腸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計)、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 1,1,1-三氯乙烷、 1,2-二氯乙烯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2.指標分類方法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的特點,將指標分類方法由 GB 5749—2006的“常規指標和非常規指標 ”調整為“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 ”,修改后指標分類表述更確切,避免了歧義的產生。其中,常規指標指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擴展指標指反映地區生活飲用水水質特征及在一定時間內或特殊情況下水質狀況的指標。
3.指標限值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的監測意義以及在人群健康效應或毒理學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更改了8項指標的限值,包括硝酸鹽(以N計)、渾濁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游離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4.指標名稱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表達的涵義,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名稱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氨氮(以N計)名稱修改為氨(以N計)、1,2-二氯乙烯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5.指標分類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的監測意義、檢出情況及濃度水平,調整了 11項指標的分類,包括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氨(以 N計)、硒、四氯化碳、揮發酚類(以苯酚計)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6.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的具體要求及微囊藻毒素 -LR指標的適用情況
鉀是人體必需的元素,總β放射性測定包括了鉀-40。基于評價總β放射性指標綜合致癌風險時應排除鉀-40篩查水平的考量,本次修訂明確了總β放射性扣除鉀-40后仍然大于1Bq/L,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每克天然鉀中含有31.2 Bq/g的鉀-40,可用于計算鉀-40對總β活度濃度的貢獻。
基于只有在藻類暴發情況發生時才有可能出現微囊藻毒素-LR暴露風險的考量,本次修訂將微囊藻毒素-LR表達的形式調整為微囊藻毒素-LR(藻類暴發情況發生時),使表述更有針對性。
7.刪除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暫行規定(見2006版的第4章)
統籌考慮現階段我國城鄉的飲用水水質狀況,本次修訂刪除了 GB 5749—2006中表 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 ”的過渡性要求。同時結合現階段我國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現狀,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對菌落總數、氟化物、硝酸鹽(以 N計)和渾濁度等4項指標保留了過渡性要求。
8.完善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的要求
鑒于我國個別地區存在飲用水水源水質暫時無法達到相應國家標準要求但限于條件限制又必須加以利用的實際情況,本次修訂對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加以完善,提出當水源水質不能滿足相應要求,但“限于條件限制需加以利用,應采用相應的凈化工藝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水質應滿足本文件要求 ”。
9.刪除涉及飲用水管理方面的內容
鑒于技術標準中不宜提出行政管理性要求,本次修訂刪除了相關要求,同時刪除了GB 5749—2006中“水質監測 ”的相關內容。
10.附錄 A中水質參考指標的調整
附錄 A(資料性)水質參考指標由 GB 5749-2006的 28項調整到 55項。其中新增了29項指標,包括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 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敵百蟲、甲基硫茵靈、稻瘟靈、氟樂靈、甲霜靈、西草凈、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計)、亞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鈾、鐳-226;刪除了2項指標,包括 2-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修改了 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二溴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溴乙烷、亞硝酸鹽名稱修改為亞硝酸鹽(以N計)、石棉(>10μm)名稱修改為石棉(纖維>10μm);;調整了1項指標的限值,為石油類 (總量)。
(二)部分指標變化詳情如下:
1、新增4項指標
序號
指標
控制值
說明
1
乙草胺
0.02 mg/L
乙草胺作為一種新型除草劑,國使用量逐漸上升;在我國飲用水中有較高的檢出率,有成熟檢測方法
2
高氯酸鹽
0.07 mg/L
高氯酸鹽與甲狀腺疾病有相關性;WHO導則第四版第一次增補版中增加了飲用水中高氯酸鹽的限值,為0.07mg/L
3
2-甲基異莰醇(2-MIB)
10ng/L
①兩指標都為原標準資料附錄中規定指標
②藻污染暴發可導致2-甲基異莰醇及土臭素的產生
③兩指標嗅味閾值低(10 ng/L),超過限值可導致飲用水產生令人極為敏感的臭味
4
土臭素
10ng/L
2、修改8項指標限值
序號
指標名稱
原指標
修訂指標
1
出廠水游離余氯量
4mg/L
2mg/L
2
氯乙烯
0.005 mg/L
0.001mg/L
3
三氯乙烯,
0.07 mg/L
0.02 mg/L
4
硝酸鹽(以N計)
10mg/L,水源受限為20 mg/L
10mg/L
5
渾濁度
1NTU
1NTU, 小型集中式供水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暫按3NTU執行
6
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
3mg/L當原水耗氧量>6mg/L時可放寬至5mg/L
3mg/L
7
樂果/(mg/L)
0.08
0.006
8
硼/(mg/L)
0.5
1
3、新增29項水質參考指標
編號
指標名稱
限值
1
釩/(mg/L)
0.01
2
六六六(總量)/(mg/L)
0.005
3
對硫磷/(mg/L)
0.003
4
甲基對硫磷/(mg/L)
0.009
5
林丹/(mg/L)
0.002
6
滴滴涕/(mg/L)
0.001
7
敵百蟲/(mg/L)
0.05
8
甲基硫菌靈/(mg/L)
0.3
9
稻瘟靈/(mg/L)
0.3
10
氟樂靈/(mg/L)
0.02
11
甲霜靈/(mg/L)
0.05
12
西草凈/(mg/L)
0.03
13
乙酰甲胺磷/(mg/L)
0.08
14
甲醛/(mg/L)
0.9
15
三氯乙醛/(mg/L)
0.1
16
氯化氰(以CN-計)/(mg/L)
0.07
17
亞硝基二甲胺/(mg/L)
0.0001
18
碘乙酸/(mg/L)
0.02
19
1,1,1-三氯乙烷/(mg/L)
2
20
乙苯/(mg/L)
0.3
21
1,2-二氯苯/(mg/L)
1
22
全氟辛酸/(mg/L)
0.00008
23
全氟辛烷磺酸/(mg/L)
0.00004
24
二甲基二硫醚/(mg/L)
0.00003
25
二甲基三硫醚/(mg/L)
0.00003
26
碘化物/(mg/L)
0.1
27
硫化物/(mg/L)
0.02
28
鈾/(mg/L)
0.03
29
鐳-226/(mg/L)
1
4、調整的1項水質參考指標
1
指標名稱
原限量
現在的限量
石油類(總量)/(mg/L)
0.3
0.05
此次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提出,不僅讓大家以后能喝到更加安全健康的水,同時也是對相關行業廠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調整:
a、氨由原來的非常規指標轉變為常規指標,更符合飲用水的實際工藝需求!
b、對原標準中不同消毒工藝下消毒劑余量檢測參數和消毒劑副產物的測試有了更詳細明確的規定,現實操作性更強!
c、出廠水及末梢水游離氯限值由原來的4mg/L降低為2mg/L,但末梢水余量限值不變,說明管網的水質管控更加精細化,更貼合飲用需求!
d、六個消毒劑副產物指標由原來的非常規指標提升為常規指標,說明對消毒劑副產物的監測備受重視!
文章(文字)來源:食品伙伴網檢測服務事業部
經過漫長的等待,GB 5749-202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于2022年3月15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代替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對哪些內容進行了修訂呢?小編今天又重新梳理了一下,接下來我們一探究竟!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標準修訂內容
這次的修訂標準修訂貫徹以人為本的的原則,同時也是基于我國近年積累的大量監測數據和科研數據。具體的調整內容如下:
(一)主要變化
1.指標數量的調整
標準正文中的水質指標由GB 5749-2006的106項調整到97項,修改后的標準文本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54項。其中增加了 4項指標,包括高氯酸鹽、乙草胺、 2-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刪除了 13項指標,包括耐熱大腸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計)、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 1,1,1-三氯乙烷、 1,2-二氯乙烯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2.指標分類方法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的特點,將指標分類方法由 GB 5749—2006的“常規指標和非常規指標 ”調整為“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 ”,修改后指標分類表述更確切,避免了歧義的產生。其中,常規指標指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水質指標;擴展指標指反映地區生活飲用水水質特征及在一定時間內或特殊情況下水質狀況的指標。
3.指標限值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的監測意義以及在人群健康效應或毒理學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更改了8項指標的限值,包括硝酸鹽(以N計)、渾濁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游離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4.指標名稱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表達的涵義,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名稱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氨氮(以N計)名稱修改為氨(以N計)、1,2-二氯乙烯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5.指標分類的調整
根據水質指標的監測意義、檢出情況及濃度水平,調整了 11項指標的分類,包括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鹵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總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氨(以 N計)、硒、四氯化碳、揮發酚類(以苯酚計)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6.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的具體要求及微囊藻毒素 -LR指標的適用情況
鉀是人體必需的元素,總β放射性測定包括了鉀-40。基于評價總β放射性指標綜合致癌風險時應排除鉀-40篩查水平的考量,本次修訂明確了總β放射性扣除鉀-40后仍然大于1Bq/L,應進行核素分析和評價,判定能否飲用。
每克天然鉀中含有31.2 Bq/g的鉀-40,可用于計算鉀-40對總β活度濃度的貢獻。
基于只有在藻類暴發情況發生時才有可能出現微囊藻毒素-LR暴露風險的考量,本次修訂將微囊藻毒素-LR表達的形式調整為微囊藻毒素-LR(藻類暴發情況發生時),使表述更有針對性。
7.刪除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暫行規定(見2006版的第4章)
統籌考慮現階段我國城鄉的飲用水水質狀況,本次修訂刪除了 GB 5749—2006中表 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 ”的過渡性要求。同時結合現階段我國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現狀,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對菌落總數、氟化物、硝酸鹽(以 N計)和渾濁度等4項指標保留了過渡性要求。
8.完善對飲用水水源水質的要求
鑒于我國個別地區存在飲用水水源水質暫時無法達到相應國家標準要求但限于條件限制又必須加以利用的實際情況,本次修訂對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加以完善,提出當水源水質不能滿足相應要求,但“限于條件限制需加以利用,應采用相應的凈化工藝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水質應滿足本文件要求 ”。
9.刪除涉及飲用水管理方面的內容
鑒于技術標準中不宜提出行政管理性要求,本次修訂刪除了相關要求,同時刪除了GB 5749—2006中“水質監測 ”的相關內容。
10.附錄 A中水質參考指標的調整
附錄 A(資料性)水質參考指標由 GB 5749-2006的 28項調整到 55項。其中新增了29項指標,包括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 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敵百蟲、甲基硫茵靈、稻瘟靈、氟樂靈、甲霜靈、西草凈、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計)、亞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鈾、鐳-226;刪除了2項指標,包括 2-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修改了 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二溴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溴乙烷、亞硝酸鹽名稱修改為亞硝酸鹽(以N計)、石棉(>10μm)名稱修改為石棉(纖維>10μm);;調整了1項指標的限值,為石油類 (總量)。
(二)部分指標變化詳情如下:
1、新增4項指標
序號
指標
控制值
說明
1
乙草胺
0.02 mg/L
乙草胺作為一種新型除草劑,國使用量逐漸上升;在我國飲用水中有較高的檢出率,有成熟檢測方法
2
高氯酸鹽
0.07 mg/L
高氯酸鹽與甲狀腺疾病有相關性;WHO導則第四版第一次增補版中增加了飲用水中高氯酸鹽的限值,為0.07mg/L
3
2-甲基異莰醇(2-MIB)
10ng/L
①兩指標都為原標準資料附錄中規定指標
②藻污染暴發可導致2-甲基異莰醇及土臭素的產生
③兩指標嗅味閾值低(10 ng/L),超過限值可導致飲用水產生令人極為敏感的臭味
4
土臭素
10ng/L
2、修改8項指標限值
序號
指標名稱
原指標
修訂指標
1
出廠水游離余氯量
4mg/L
2mg/L
2
氯乙烯
0.005 mg/L
0.001mg/L
3
三氯乙烯,
0.07 mg/L
0.02 mg/L
4
硝酸鹽(以N計)
10mg/L,水源受限為20 mg/L
10mg/L
5
渾濁度
1NTU
1NTU, 小型集中式供水因水源與凈水技術限制時,暫按3NTU執行
6
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
3mg/L當原水耗氧量>6mg/L時可放寬至5mg/L
3mg/L
7
樂果/(mg/L)
0.08
0.006
8
硼/(mg/L)
0.5
1
3、新增29項水質參考指標
編號
指標名稱
限值
1
釩/(mg/L)
0.01
2
六六六(總量)/(mg/L)
0.005
3
對硫磷/(mg/L)
0.003
4
甲基對硫磷/(mg/L)
0.009
5
林丹/(mg/L)
0.002
6
滴滴涕/(mg/L)
0.001
7
敵百蟲/(mg/L)
0.05
8
甲基硫菌靈/(mg/L)
0.3
9
稻瘟靈/(mg/L)
0.3
10
氟樂靈/(mg/L)
0.02
11
甲霜靈/(mg/L)
0.05
12
西草凈/(mg/L)
0.03
13
乙酰甲胺磷/(mg/L)
0.08
14
甲醛/(mg/L)
0.9
15
三氯乙醛/(mg/L)
0.1
16
氯化氰(以CN-計)/(mg/L)
0.07
17
亞硝基二甲胺/(mg/L)
0.0001
18
碘乙酸/(mg/L)
0.02
19
1,1,1-三氯乙烷/(mg/L)
2
20
乙苯/(mg/L)
0.3
21
1,2-二氯苯/(mg/L)
1
22
全氟辛酸/(mg/L)
0.00008
23
全氟辛烷磺酸/(mg/L)
0.00004
24
二甲基二硫醚/(mg/L)
0.00003
25
二甲基三硫醚/(mg/L)
0.00003
26
碘化物/(mg/L)
0.1
27
硫化物/(mg/L)
0.02
28
鈾/(mg/L)
0.03
29
鐳-226/(mg/L)
1
4、調整的1項水質參考指標
1
指標名稱
原限量
現在的限量
石油類(總量)/(mg/L)
0.3
0.05
此次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提出,不僅讓大家以后能喝到更加安全健康的水,同時也是對相關行業廠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調整:
a、氨由原來的非常規指標轉變為常規指標,更符合飲用水的實際工藝需求!
b、對原標準中不同消毒工藝下消毒劑余量檢測參數和消毒劑副產物的測試有了更詳細明確的規定,現實操作性更強!
c、出廠水及末梢水游離氯限值由原來的4mg/L降低為2mg/L,但末梢水余量限值不變,說明管網的水質管控更加精細化,更貼合飲用需求!
d、六個消毒劑副產物指標由原來的非常規指標提升為常規指標,說明對消毒劑副產物的監測備受重視!
文章(文字)來源:食品伙伴網檢測服務事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