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
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1/3。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后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堿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
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干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后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
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冷的干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涂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一般以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1/2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
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于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于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3)錐形瓶
主要用途:可以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
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于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密度大于空氣的氣體應瓶口向上暫時保存。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
①廣口瓶用于存放固體藥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于存放液體藥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藥品、具有氧化性的藥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堿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于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堿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堿性試劑。
二.計量儀器
(1)量筒
主要用途: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最低處保持水平。
三.加熱儀器
酒精燈
主要用途:
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2/3,也不得少于容積的1/2;
②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使用外焰加熱;
四.過濾儀器
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于過濾裝置中;
③用于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五.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1/3為宜,不得超過2/3。
2.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于攪拌、引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小結
化學儀器在做化學實驗時經常用到,學會正確使用這些儀器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每種儀器,根據它的用途不同,有著不同的使用要求。因此,在使用各種化學儀器前都應該明確它的要求及這種要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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