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補記錄,編記錄,會漏洞百出的
1.不要想著能瞞過去
補記錄、編記錄,不要想著能瞞過去,假的東西一定會漏洞百出。
2.時間對不上
某實驗室1位技術人員1天內對71臺數字多用表進行了現場校準,保存有完整的紙質原始記錄。
評審組安排數字多用表校準:
人員進行現場試驗,平均每臺校準用時10分鐘,校準71臺數字 多用表需用時710分鐘,接近12小時。
作死啊,12個小時不吃不喝啊?
3.沒有現場痕跡
某實驗室某份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有球壓試驗和灼熱絲試驗測試數據。
但是,現場評審組檢查發現:
(1)試驗樣品上沒有測試或取樣痕跡。
(2)試驗員復述不出當時球壓試驗和灼熱絲試驗樣品安裝和試驗過程情況。
(3)提供不出對試驗樣品加工及進行狀態調節的記錄和證據。
4.儀器產能憑空產生
現場評審發現:
(1)實驗室試驗記錄顯示1臺混凝土抗滲儀在相同時間內同時進行2組或多組試驗
(2)實驗室僅有2臺混凝土抗滲儀, 按照設備使用工時,2018年7月20日至26日期間僅能完成4份抗滲性能檢測報告,但實驗室實際出具了 17份。
多出來的報告哪里來的?
5.人員信息不對
現場評審檢查某實驗:
81份檢測報告的原始記錄檢測人員為張X,檢測時間為2019年1 月24日或2019年3月15日,然而,查張X的個人技術檔案發現,該檢測人員于2019年6月3日才入職。
實驗室怎么憑空多了一個人啊·····
6.結論
一個謊言,總是需要千百個謊言來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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