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需要授權的人員有哪些1
CNAS-CL01條款6.2.6 實驗室應授權人員從事特定的實驗室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活動: a) 開發、修改、驗證和確認方法; b) 分析結果,包括符合性聲明或意見和解釋; c) 報告、審查和批準結果。 2
準則的內容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下面的人需要授權: 1)方法開發、方法修改、方法確認的人(這類人和非標方法相關)
2)方法驗證的人員(這類人員和標準方法相關)
2) 符合性聲明人員、意見和解釋人員(屬于分析結果的人,公眾號[實驗室ISO17025]提醒你,這兩類人員完全不同,千萬不要搞混淆) 3)實驗人員(屬于報告結果的人)
4)原始記錄審核人員、報告審核人員(屬于審核結果的人)
5)報告批準人(一般和授權簽字人是一個崗位,屬于批準結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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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CNAS-CL01條款6.2.6 說的授權的人員是包括但不限于 意思是還有沒說到的····
這個沒說到的,在CNAS-CL01條款8.3.2 可以查到:
實驗室應確保: a) 文件發布前由授權人員審查其充分性并批準;
實驗室的文件審查人員和/或文件的批準人員是不是應該授權?
準則要求
具體授權的人員
可能的一個遺漏
漏了的同學,趕快回去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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