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蕪湖市鏡湖區城市名人星隆國際店銷售的、標稱蕪湖市鳩江區吳香村食品廠生產的綠豆糕,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亳州市蒙城縣樂土佳佳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肥市包河區優品萬相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姚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旺夫婆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檸檬黃又稱酒石黃、酸性淡黃、肼黃,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主要是使食品著色,是賦予和改善食品色澤的物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除糕點上彩裝和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外,檸檬黃在糕點中不得使用。糕點中檸檬黃不合格可能是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含鋁的食品添加劑,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起到膨松劑、穩定劑作用,如超范圍或超量使用會產生鋁殘留。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商戶為增加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中鋁含量不符合相關產品標準要求。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遇水以后形成亞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時可使食品的著色物質還原褪色,亞硫酸對食品的褐變有抑制作用,對細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劑又是防腐劑。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未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有的可能采用傳統工藝,硫磺熏蒸漂白,或者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保鮮;有的可能操作不規范,在使用添加劑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餓了么鮮選匯(衛崗市場店)(經營者為合肥市包河區鮮選匯食品經營部)在餓了么(手機APP)銷售的鮮活小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蚌埠市五河發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圓茄子,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蕪湖市弋江區繼平果業經營部銷售的沃柑,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六安市葉集區好又多瑪特超市史河灣店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規定,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作為恩諾沙星的殘留標志物,在魚類產品中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動物源性食品中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養殖戶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藥物殘留超標。
苯醚甲環唑是高效廣譜殺菌劑,對蔬菜和瓜果等多種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苯醚甲環唑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苯醚甲環唑在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京東頌固堂大藥房旗艦店(經營者為開封信智堂醫藥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流傳金方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菊花枸杞決明子茶(混合類代用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阜陽市潁東區河東華夢盛世超市銷售的、標稱宿州市碭山縣興隆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功夫肉腸(香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霉菌是評價食品質量安全的一項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消毒不徹底,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衛生狀況。超標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安慶市懷寧縣舒悅好又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慶市懷寧縣興正鼎食品廠生產的純真綠豆糕,酸價(以脂肪計)(KOH)、檸檬黃、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蚌埠市懷遠縣萬家福超市有限公司旺府公館店銷售的、標稱蚌埠市懷遠縣龍憶味道食品加工坊生產的馓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肥市肥東縣陳學珍干貨調味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宿州味鮮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陳醋(釀造食醋),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是脂肪中游離脂肪酸含量的標志,也是衡量脂肪質量的重要標志。對于含油脂食品,酸價可作為衡量其是否酸敗的指標之一。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所用的油脂因保存不當或存放過久導致產品中的油脂發生氧化;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對操作工藝控制不嚴,促使其含有的油脂加速氧化變質。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導致終產品油脂氧化酸敗。
食醋中總酸的意義是指食醋中酸的總含量,一般來說,醋的總酸是隨著釀造時間變化的,釀造時間越長酸度就越大,總酸含量越高說明食醋發酵程度越高。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醋》(GB 2719-2018),食醋中的總酸(以乙酸計)含量應≥3.50g/100mL。食醋中總酸(以乙酸計)含量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未按產品標簽標示要求組織生產;也可能與出廠檢驗把關不嚴有關。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