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樣檢驗是一種既經濟而又科學的方法。它既能節約檢驗費用,節省人力物力,又保證了產品質量和加強了質量管理。
01 抽樣檢驗的適用范圍
①破壞性檢驗,如產品的可靠性、壽命、疲勞、耐久性等質量特性的試驗。
②產品數量大時。
③檢驗項目多、周期長的產品。
④被檢驗、測量的對象是連續的。
⑤希望節省檢驗費用。
⑥督促生產改進質量為目的。
02 抽樣檢驗中的一些基本術語,符號及其檢查實施中的規定
(1)單位產品:為實施抽樣檢查的需要而劃分的基本單位,可為單件產品,也可為一個部件。
(2)檢查批(簡稱批):為實現抽樣檢查匯集起來的單位產品。其可以為投產批,銷售批、運輸批。每個檢查批應由同型號、同等級、同種類,且生產條件和生產時間基本相同的單位產品組成。
(3)批量:檢查批所包含的單位產品數,記為N。
(4)樣本單位:從檢查批中抽取并用于檢驗的單位產品。
(5)樣本:樣本單位的全體。
(6)樣本大小:樣本中包含的樣本單位數,記為n。
在具體實施抽樣檢查時,先根據提交檢查批的批量與檢查水平,查表確定樣本大小字碼:A、B、C……,由查出的樣本大小字碼、檢驗嚴格度和抽樣方案的類型,查表即得此抽樣方案下的樣本大小n。
(7)不合格:單位產品的質量特征不符合規定,稱為不合格。
其按質量特性不符合的嚴重程度或質量特性的重要性分為A類、B類、C類不合格。
A類不合格為單位產品極重要特性不符合規定或單位產品的質量特性極嚴重不符合規定。
B類不合格為單位產品重要特性不符合規定或單位產品的質量嚴重不符合規定。
C類不合格為單位產品一般質量特性不符合規定或單位產品的質量特性輕微不符合規定。
(8)合格質量水平:在抽樣檢查中,認為可以接受的連續提交檢查批的過程平均上限值,常用AQL表示。
原則上,按不合格的分類分別規定不同的合格質量水平。對A類規定的合格質量水平要小于對B類規定的合格質量水平,對C類規定的合格質量水平要大于B類規定的合格質量水平。
(9)合格判定數:作出批合格判斷樣本中所允許的最大不合格品數或不合格數,記為Ac。
(10)不合格判定數:作出批不合格判斷樣本中所不允許的最小合格品數或不合格品數,記為Re。
(11)檢查水平:提交檢查批的批量與樣本大小之間的等級對應關系,記為IL。
抽樣標準GB 2828中,給出了三個一般檢查水平Ⅰ、Ⅱ、Ⅲ和四個特殊檢查水平:S-1、S-2、S-3、S-4。除非另有規定,通常采用一般檢查水平Ⅱ。當需要的判別力比較低時,可規定使用一般檢查水平Ⅰ,當需要的判別力較高時,可規定使用一般檢查水平Ⅲ。
特殊檢查水平僅適用于必須使用較小的樣本,而且能夠或必須允許較大的誤判風險時。
03 檢查嚴格度的確定及其轉移規則
嚴格檢查嚴格度是指提交批所接受檢查的寬嚴程度。在GB 2828中規定有正常檢查、加嚴檢查、放寬檢查和特寬檢查等四種不同嚴格度的檢查。通常情況下用正常檢查。其轉移規則如下:
(1)從正常檢查到加嚴檢查當進行正常檢查若在連續不超過五批中有兩批初次檢查不合格,則從下一批檢查轉到加嚴檢查。
(2)從加嚴檢查到正常檢查:從進行加嚴檢查時,若連續五批經初次檢查合格,則從下一批檢查開始轉到正常檢查。
(3)從正常檢查到放寬檢查:當進行正常檢查時,若下列條件均滿足,則從下一批起轉到放寬檢查。
①連續10批或更多批初次檢查合格。
②在連續10批或更多批所抽取的樣本中,不合格品總數小于或等于界限數(LR)表中的相對應的界限數。
③生產正常。
④主管質量部門同意轉到放寬檢查。
(4)從放寬檢查到正常檢查在進行放寬檢查時,若出現下列任一情況則從下一批轉到正常檢查。
①有一批放寬檢查不合格。
②生產不正常。
③主管質量部門認為有必要回到正常檢查。
04 抽樣檢查程度
(1)規定單位產品的質量特性;
(2)規定不合格的分類;
(3)規定合格質量水平;
(4)規定檢查水平;
(5)組成與提出檢查批;
(6)規定檢查的嚴格度。
(7)選擇抽樣方案的類型;
(8)檢索抽樣方案;
(9)抽取樣本;
(10)檢查樣本;
(11)判斷逐批檢查合格或不合格;
(12)逐批檢查后的處理。
上述(1)至(2)在檢驗文件中應有詳細的論述和明確的規定,對檢驗人員,需做的是抽樣、檢查、比較和判斷。如圖所示。
逐批檢查后的處置:判為合格的該整批接收。若為不合格批,一般采取拒收。拒收的不合格批可以進行全檢,將不合格品進行返工或返修,再次提交檢查。再次提交的檢查批,是使用正常還是加嚴,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