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第14期通告,檢出水果制品,飲料,蜂產品3大類4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渭南惠卓馬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獼猴桃干,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周至縣李記炒貨店銷售的獼猴桃干,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遇水以后形成亞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時可使食品的著色物質還原褪色,亞硫酸對食品的褐變有抑制作用,對細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劑又是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蜜餞類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35g/kg。超標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者為提高產品色澤或者保鮮違規使用。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內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因此少量攝入二氧化硫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分別為陜西大買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QIJIANMIN+圖形牌玫瑰酸梅粉固體飲料,1批次總酸(以檸檬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酸梅粉要求》(DBS61/ 0017-2021)標準規定;大荔華惠樂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大荔縣安仁建軍蜂業經銷部生產的大力老成蜂蜜牌棗花蜜,1批次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總酸(以檸檬酸計)是一種重要的有機酸,無色晶體,無臭,能夠溶于水,無色酸味,是一種應用廣泛的調味劑。《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酸梅粉要求》(DBS61/ 0017-2021)中規定,酸梅粉中的總酸(以檸檬酸計)的標準限量值為20g/kg-45g/kg。其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生產經營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當,造成產品總酸不符合要求。 蔗糖是雙糖,是光合作用的主要產物,廣泛分布于植物體內,特別是甜菜、甘蔗和水果中含量極高,由一分子葡萄糖和一分子果糖脫水縮合形成。蔗糖在食用過程中,需要經過轉化成葡萄糖和果糖后才能被人體吸收。天然蜂蜜中蔗糖的含量相對較少,不超過 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規定,棗花蜜中蔗糖應≤5g/100g。蜂蜜中蔗糖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部分生產者用蔗糖(白糖或紅糖)熬制蜂蜜,導致蔗糖含量過高。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