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4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發現的問題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不合格。 其中,有3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萬寧萬城二三妹蔬菜批發攤抽檢的姜,檢驗項目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昌江石碌小美光雞光鴨攤抽檢的烏雞肉,檢驗項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定安翰林育雄烤鴨攤抽檢的閹雞,檢驗項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吡蟲啉屬內吸性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生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生姜中吡蟲啉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氟苯尼考又稱氟甲砜霉素,是一種獸醫專用酰胺醇類廣譜抗菌藥,主要用于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豬、雞、魚的細菌性疾病。長期食用檢出氟苯尼考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最大獸藥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產蛋期禁用)的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雞肉中氟苯尼考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氯霉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為定安雷鳴明充副食店抽檢的干辣椒,檢驗項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