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3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28批次。其中,15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長壽區葛蘭鎮綠優鮮超市銷售的、標稱涿州市永興糕點加工廠生產的貓卷蛋糕(可可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巴南區渝鵬慢城食品店生產的加州牛乳吐司(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德感御坊堂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新辰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慶辰業食品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純紅苕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1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1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潼南區果真香水果經營店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大足區菜園子蔬菜直銷店文昌路店銷售的紅小米辣,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北區樂惠鮮生百貨超市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祺嶼晴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二荊條,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悅鮮生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岸區明佳食品超市銷售的黃辣丁(淡水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彭水縣耙二哥老火鍋店銷售的墨魚仔,氯霉素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忠縣小姑娘副食店銷售的甘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利盛食品鋪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派米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琪林食品商行銷售的小蔥,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開州區家年發百貨臨江店銷售的青美人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蚜蟲、斑潛蠅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茄果類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莢可食類豆類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均為0.3mg/kg。豇豆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水胺硫磷是一種廣譜、高效、高毒性、低殘留的硫代磷酰胺類殺蟲劑,兼具胃毒和殺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樹、水稻和棉花害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水胺硫磷在鱗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蔥中水胺硫磷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值以下。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氯霉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氯霉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茄果類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