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23期通告,檢出餅干、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食用農產品和飲料等7大類食品17批次樣品不合格。 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泰州市羅塘街道城南農貿市場趙如鳳銷售的生姜,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徐州市文沃市場宋勇銷售的豇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鎮江市京口區潘國蓮水產品店銷售的鳊魚(活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揚州市沙頭集貿市場(李四孩)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常州市鐘樓區五星王娟光禽攤銷售的烏雞,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蠐螬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根莖類蔬菜(蕪菁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姜中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0.05mg/kg。少量的毒死蜱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長期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刺激或不適等癥狀。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宿遷市沭陽縣新銘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泗陽水樂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鹽汽水飲料(無糖型),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連云港市灌云縣潤匯超市銷售的標稱連云港市阜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囍步步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霉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連云港市海州區秋葉超市銷售的標稱海門市大生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糯米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鹽城市亭湖區憶香閣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鹽城建湖香佰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江陰市城東恒匯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蘇州嘉樂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蛋卷(餅干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品質。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有偏差;還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也可能與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6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 6批次餐飲具檢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常州市金壇區西城尋珍味茅肴山飯店使用的標稱常州市金壇區君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產的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蘇州市相城區元和漁府之家魚館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通州區先鋒鎮鄧春小吃店使用的菜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市浦口區兀兀餐飲店使用的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淮安市淮陰區香飄緣小吃店使用的面條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如皋柒壹口餛飩店使用的筷子(復用餐飲具 餐館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中檢出大腸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餐(飲)具中大腸菌群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徹底未達到消毒滅菌效果,也有可能是產品經消毒后存放條件不當或操作不規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為無錫市新吳區喜利佳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無錫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茴香豆(分裝),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造成健康危害,但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提高產品色澤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還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所造成。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