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連云港安趣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松子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市鄞州邱隘凝鑫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中環太白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天然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貝奇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網店)銷售的標稱杭州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碧根果仁(原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有較大的健康風險。銅綠假單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產過程衛生控制不嚴格所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確規定每250mL水樣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得檢出,并且要求出廠前對每批次成品進行銅綠假單胞菌檢測。 霉菌屬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堅果炒貨中的霉菌超標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產、存儲、運輸、銷售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當而導致產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價值,并產生真菌毒素危害人類健康。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杭州市富陽區城東市場吳愛月攤位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余姚市朗霞鮑獻春蔬菜攤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倍硫磷是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農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豆類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倍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倍硫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為杭州臨安金秋白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悠悠山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核桃仁(烘炒類),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敗。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