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24期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17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等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端州恒裕城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百佳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番禺鴻禧分店銷售的泥鰍(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惠州市惠城區永升源水產批發行銷售的花螺(貝類),氯霉素和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山市三鄉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淡水鱸魚,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東新港豐商貿有限公司萬和城店銷售的大臺農芒果,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和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氯霉素是酰胺醇類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檢出氯霉素的食品,可能引起惡心、嘔吐、食欲缺乏、舌炎、口腔炎、過敏以及其他不良反應,還可能對造血系統、神經系統造成損害。氯霉素在花螺(貝類)中不得檢出。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中違法使用。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因具有殺菌和抗寄生蟲的作用,曾用于水產養殖。孔雀石綠及隱色孔雀石綠均對人體肝臟具有潛在致癌性。長期食用檢出孔雀石綠的食品,將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淡水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 吡唑醚菌酯為新型廣譜殺菌劑,吡唑醚菌酯乳油經田間藥效試驗結果表明對黃瓜白粉病、霜霉病和香蕉黑星病、葉斑病、菌核病等有較好的防治效果。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長期食用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恩諾沙星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均為100μg/kg。淡水魚中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也可能是養殖戶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殘留超標。 磺胺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抑菌藥,其具有抗菌譜廣、性質穩定、便于貯存、吸收迅速等優點,用于動物疫病治療。長期大量食用磺胺類(總量)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不利健康,可引起過敏反應和耐藥性菌株的產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磺胺類(總量)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淡水魚中磺胺類(總量)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而違規加大用藥量,也可能是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分別為中山市小欖鎮溢香源東區食品商行銷售的中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汕尾市明盛天和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散裝干淮山和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中山市愛購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湖南新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酸豆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肇慶市鼎湖區鼎舸商行銷售的標稱肇慶慶灃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剝皮辣椒,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河源市源城區敞天鍋小吃店銷售的辣鹵豬頭肉,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干制蔬菜(脫水馬鈴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超限量使用亞硫酸鹽等漂白劑,以達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所致。 4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分別為鶴山市沙坪陳鳳英副食檔銷售的標稱成都康泰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純香壓榨菜籽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長安汶錦餐飲店使用的粉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莞市長安粵豐餐飲店使用的粉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珠海市天天福祿壽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盆(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是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磺酸鈉,這是一種低毒的化學物質,它具有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日常生活中被廣泛使用。但是,如果洗滌劑在餐飲具有殘留,可能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規定,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得檢出。造成餐飲具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清洗餐飲具所用洗滌劑、消毒劑不符合標準要求;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使用了過量的洗滌劑、消毒劑或水沖洗不充分、不徹底,造成餐飲具洗滌劑、消毒劑殘留;洗滌劑、消毒劑浸泡餐飲具重復使用,造成交叉污染,也會使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殘留。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格,也可能是產品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是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1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珠海福樂購百貨有限公司前山分公司銷售的嫩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白云區金沙粵大嬸餃子店使用的湯面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