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其中,有4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食品分別為晉江市池店鎮日成吉餐飲店的長方盤(消毒日期為2023年6月17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福建雅思嘉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4日生產的肉松滿滿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建寧縣田園超市有限公司;標稱滁州嘉味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生產的醬板鴨(香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閩清縣六意超市有限公司;標稱滁州嘉味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生產的醬板鴨(醬香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閩清縣六意超市有限公司。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發酵肉制品類除外)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