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17期通告,檢出餐飲食品、糕點、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和飲料等6大類食品18批次樣品不合格。 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淮安市清江浦區青潔小吃店使用的啤酒杯,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宿遷市宿豫區王朋飛炒貨批發部銷售的標稱連云港米喜食品有限公司贛榆分公司生產的芝麻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市江寧區長在大碗皮肚面館使用的面碗(白),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揚州市開發區麥金農弘揚十六糧店加盟店銷售的標稱常州可順食品廠生產的3+2紫米奶酪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無錫市梁溪區喜興記餛飩店使用的碟子,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鎮江市揚中市優鮮小吃店使用的小碗(餐館自行消毒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中檢出大腸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餐(飲)具中大腸菌群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徹底未達到消毒滅菌效果,也有可能是產品經消毒后存放條件不當或操作不規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鎮江市潤州區領星果業經營部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鹽城市鹽南高新區采薇閣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鹽城海韻水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蜇絲(水產制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京市江北新區佰聯嘉超市銷售的標稱南京忠來果品食雜有限公司生產的黑片木耳(分裝)(干制食用菌),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防腐劑被廣泛用于食品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在新鮮水果中使用。桑葚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延長食品保質期,超范圍使用相關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產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新鮮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桑葚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增加產品甜度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山梨酸及其鉀鹽抗菌性強,防腐效果好,是目前應用非常廣泛的食品防腐劑。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肝臟、腎臟、骨骼生長造成危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肝臟積累性中毒,危害肝臟健康。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違規使用。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南通市海安老馬水果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宿遷市泗洪縣大魔王超市銷售的韭菜,二甲戊靈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揚州市寶應縣趙建水果經營部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噻蟲嗪是煙堿類殺蟲劑,具有胃毒、觸殺和內吸作用,對蚜蟲、蠐螬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嗪在根莖類蔬菜(蕪菁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3mg/kg。姜中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吡蟲啉屬內吸性殺蟲劑,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吡蟲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香蕉中吡蟲啉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具有保護和治療雙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殘留限量值不得超過0.2 mg/kg。腐霉利對眼睛、皮膚有刺激作用。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標稱江蘇桃花島天然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桃花泉天然礦泉水,界限指標-鍶、界限指標-鋅、界限指標-偏硅酸、界限指標-硒和界限指標-溶解性總固體項目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連云港贛榆好樂來商貿有限公司贛馬店銷售的標稱新沂千層巖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礦泉水,界限指標-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蘇州市吳中經濟開發區城南喜多嘻多零食店銷售的標稱多鮮食品(昆山)有限公司生產的果粒派(菠蘿果粒夾心面包),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界限指標是區別飲用天然礦泉水與其他飲用水的主要品質指標,界限指標應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指標符合規定。界限指標不達標,存在以次充好侵害消費者利益的可能。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界限指標不達標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環境、季節等因素影響導致界限指標含量波動,還可能是部分生產廠家為追求利益使用非礦泉水冒充礦泉水。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標稱徐州龜山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龜山泉包裝飲用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通市啟東首坤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復用餐飲具餐館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溴酸鹽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礦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種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產生的副產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溴酸鹽的最大限量值為0.01mg/L。溴酸鹽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殺菌工藝不達標,導致消毒副產物溴酸鹽含量超標。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無錫市江陰市良辰吉麥隆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大帶魚(解凍),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