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3年第14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檢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重金屬污染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合肥品尚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巢湖萬達廣場分公司(合肥)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慶桐城市文昌街道列洪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佳源廣場店(合肥)銷售的長豆角(豇豆),甲基異柳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是新煙堿類中的一種殺蟲劑,是一類高效安全、高選擇性的新型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蟲、葉蟬、飛虱等害蟲的殺蟲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 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動物源性食品中恩諾沙星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養殖戶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產品上市銷售時藥物殘留超標。 甲氧芐啶是合成的抗菌藥和磺胺增效藥。具有抗菌譜廣、性質穩定、體內分布廣泛等優點。目前,我國已批準使用的甲氧芐啶,是作為增效劑與磺胺類藥物聯合使用。動物產品的甲氧芐啶殘留,一般不會導致對人體的急性毒性作用,但長期大量攝入甲氧芐啶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導致胃腸道反應、皮膚過敏癥狀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31650-2019)規定,甲氧芐啶在魚等動物產品中殘留限量為50μg/kg。黃鱔中檢出甲氧芐啶殘留超標可能為養殖者未嚴格遵守用藥休藥期等相關規定而導致。 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為合肥市新站區潤發超市銷售的、標稱四川閬中好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剁椒味鳳爪(輻照食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山梨酸及山梨酸鉀是食品防腐劑,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可以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而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造成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為彌補產品生產中衛生條件不佳超量使用而導致。 防腐劑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常見的防腐劑有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安徽翔燦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合肥)銷售的鮮活梭子蟹,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鮮、凍水產動物的甲殼類中限量為0.5mg/kg。鎘超標可能是水產品在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