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54批次食品抽樣檢驗情況,涉及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冷凍飲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等11大類食品,有13批次檢出不合格。 飲用水、綠豆沙(蛋白飲料)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8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7批次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嘉禾縣泓康飲用水廠生產銷售的泓康桶裝飲用水;新田縣龍泉純凈水廠生產銷售的南有新田包裝飲用水;衡陽縣蒸水山泉純凈水廠生產銷售的蒸水山泉飲用純凈水;新化縣楓林街道辦祥樂匯超市銷售的,標稱新化縣碧云山泉水廠生產的碧堯山泉桶裝飲用水;永州市零陵區良益純凈水廠生產銷售的良益(包裝飲用水);婁底市婁星區祥隆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湘潭全智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澗水瀾飲用純凈水;湘潭縣鴻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鴻裕山泉水。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有較大的健康風險。銅綠假單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產過程衛生控制不嚴格所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確規定每250mL水樣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得檢出,并且要求出廠前對每批次成品進行銅綠假單胞菌檢測。 還有,茶陵縣味美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湖南裕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沙(蛋白飲料)檢出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GB 7101-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規定,蛋白飲料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M=10000CFU/g的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2批次螃蟹檢出鎘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螃蟹檢出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保靖縣旭暉超市經營部銷售的梭子蟹;沅江市鴻知洋九號海鮮店銷售的蘭花蟹(海水蟹)。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在甲殼類鮮、凍水產動物中最大限量值為0.5mg/kg。 1批次鱸魚檢出獸藥殘留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鱸魚檢出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茶陵縣何記海鮮店銷售的鱸魚。 恩諾沙星屬于第三代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魚(皮+肉)中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飲用水檢出其他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洪江市隆源水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懷化市洪江區古城山泉水廠生產的古城山泉檢出亞硝酸鹽(以NO2-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瀏陽市泉山峽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泉山峽桶裝飲用水檢出余氯(游離氯)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長沙、株洲、湘潭、衡陽、益陽、郴州、永州、懷化、婁底、湘西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有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