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444批次食品抽檢情況,涉及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蜂產品等20大類食品,有11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主要是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農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微生物污染等問題。 豇豆角、芹菜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長順蔬菜攤床銷售的豇豆角檢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查干淖爾鎮中心蔬菜門市部銷售的芹菜檢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克百威是一種廣譜、高效、低殘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具有內吸、觸殺、胃毒等作用,并有一定的殺卵作用。毒死蜱是一種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機磷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2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 mg/kg。 5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其中,有2批次米醋,分別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嘉樂福購物中心銷售的,涼城縣醋姑姑釀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岱海米醋(傳統家做醋,釀造食醋)檢出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城關鎮富成農副產品經銷部銷售的,內蒙古窯溝醋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窯溝米醋檢出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總酸是食醋的品質指標,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標之一。對釀造食醋來說,酸度越高說明發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濃,質量也就越好。按照該產品標簽明示值中規定,食醋中總酸最小限量值為7.00g/100mL。總酸含量未達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工藝控制不嚴或未按標準執行,產品與標簽標注等級不匹配等造成。 不揮發酸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綿長,柔軟可口。不揮發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食醋的口感和風味。《GB/T 18187-2000 釀造食醋》規定,固態發酵食醋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應不低于0.50g/100mL.造成不揮發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及出廠檢驗把關不嚴造成。 還有,鄂爾多斯市云東裕眾貿易有限公司東勝分公司銷售的,內蒙古巢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檢出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與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經充分釀造面成的天然甜物質,天然蜂蜜中含有的化學物質主要為糖類,約占蜂蜜質量的60%~80%, 其中葡萄糖和果糖含量較高(占總糖量的-85%~95%) , 蔬糖含量不超過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GB 14963-2011)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的含量為≥60g/100g。 還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為:巴彥淖爾市萬客樂超市團結店銷售的,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生產的優級綿白糖檢出干燥失重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通遼市科爾沁區平安路兔爾苓超市銷售的,通遼市盛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林泉葵花子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蒙古奶茶、包裝飲用水等3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蒙泰秦小食品店銷售的,內蒙古燕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蒙古奶茶(傳統咸味)檢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麗麗婭俄式面包專賣店銷售的,滿洲里市哈客斯俄食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中俄合資)生產的俄式風味牛腱子筋腸(中俄合資)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呼和浩特市冰露水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包裝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霉菌是常見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產品受霉菌污染后會腐敗變質,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GB 7101-2015中規定,固體飲料中霉菌應不超過50CFU/g。產品中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控制不當有關。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外)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熟肉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有較大的健康風險。銅綠假單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產過程衛生控制不嚴格所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確規定每250mL水樣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得檢出,并且要求出廠前對每批次成品進行銅綠假單胞菌檢測。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為: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浙加都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內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億嘉惠粉條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