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抽檢發布不合格食品12批次。 5批次果蔬檢出農藥殘留問題 5批次果蔬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呂梁市離石區小龍糧油經銷部銷售的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大同市云州區常燕超市銷售的蘋果,其中敵敵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陽高縣佳家惠超市銷售的結球甘藍,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天鎮縣好事多便利超市銷售的梨,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靈縣老韓水果店銷售的橘子,其中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屬新煙堿類殺蟲劑,具有內吸性、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姜蛆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敵敵畏是一種廣譜性殺蟲、殺螨劑,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敵敵畏在蘋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 丙溴磷是一種廣譜性殺蟲劑,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蔬菜、果蔬等作物的蟲害,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呂梁市離石區惠利多生活購物超市銷售的、標稱廣安市農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煳辣雞拐,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古交市好又多便利店銷售的、標稱太谷縣桃園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草子糕,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陽泉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金圪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蕎面碗團,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 霉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中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太原尚品佳緣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明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蔥小麻花,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山西萬有超市連鎖有限公司銷售、標稱山西省代縣貴喜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貴喜黃酒,其中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產生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還可能與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氨基酸態氮是黃酒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黃酒中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口感越醇厚鮮美。氨基酸態氮是黃酒風味的一部分。氨基酸態氮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主要是由于黃酒發酵周期偏短或用于發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當,造成黃酒中的酒體協調性欠佳影響口感。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問題,分別為古交市鑫家園超市有限公司大川店銷售的、標稱內蒙古圣豐糧油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胡麻油,其中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太原市杏花嶺區大利家超市銷售的、標稱清徐縣龍盛雜糧加工廠生產的玉米粉(中粗粉),其中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