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檢出不合格食品29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重金屬污染、其他污染物。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蒼南縣蘭梅副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蘇州市云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麥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國大雷迪森廣場酒店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璟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酥流心月餅(廣式月餅奶酥皮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霉菌屬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小麥淀粉中的霉菌超標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產、存儲、運輸、銷售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當而導致產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價值,并產生真菌毒素危害人類健康。 5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分別為紹興市越城區大龍農貿市場錢加奎攤位銷售的大頭菜(醬腌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青山湖農貿市場德倫面制品作坊銷售的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紹興鑫永濤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饅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麗水市蓮都區極客餐飲店購進的粉干,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昌安農貿市場內余波攤位銷售的五香榨菜(醬腌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脫氫乙酸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糧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山梨酸及其鉀鹽是食品添加劑中防腐劑的一種。《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山梨酸及其鉀鹽在饅頭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從而超限量使用相關食品添加劑。 1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 1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超標,分別為湖州市吳興區白魚潭農貿市場吳興魏壇蔬菜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舟山市定海天紅食品經營部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鮮活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蛙類專項抽檢中金華市金東區兵哥水產經營部銷售的石蛙,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蛙類專項抽檢中湖州康山街道唐琴琴水產品批發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蛙類專項抽檢中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市場希琴水產商行銷售的牛蛙,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蛙類專項抽檢中寧波金蛙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購進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蛙類專項抽檢中舟山市定海區瑤天餐飲店購進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紹興快宜點農業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毒死蜱、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溫州市詠杰農副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健豐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蘭溪市農貿市場應家水果店銷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寧波萬里后勤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腐霉利是一種低毒內吸性殺菌劑,具有保護和治療雙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樹灰霉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魚、牛蛙中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攝入恩諾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暈、頭痛、睡眠不良、胃腸道不適等癥狀,甚至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呋喃唑酮是屬于硝基呋喃類廣譜抗生素,硝基呋喃類原型藥在生物體內代謝迅速,和蛋白質結合而相當穩定,故常利用對其代謝物的檢測來反應硝基呋喃類藥物的殘留狀況。《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可能會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肝壞死等病癥,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 甲硝唑是一種抗生素和抗原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牛蛙中檢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相關獸藥。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廣泛的有機磷酸酯殺蟲劑之一,具有觸殺、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毒死蜱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豇豆中毒死蜱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或濫用農藥。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頭昏、頭痛、無力、嘔吐等癥狀,甚至還可能導致癲癇樣抽搐。 水胺硫磷為有機磷殺蟲劑,兼具胃毒和殺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樹、水稻和棉花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6)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水胺硫磷屬于高毒農藥,主要通過食道、皮膚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五氯酚酸鈉常被用作除草劑、殺菌劑。《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 (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0號)中規定,五氯酚酸鈉為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生豬肉中檢出五氯酚酸鈉,可能是飼料中藥物殘留導致。 腈苯唑又叫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類內吸殺菌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腈苯唑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香蕉中腈苯唑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農藥。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不達標,分別為浙江源頭酒業有限公司委托衢州市楠文酒廠生產的錢江源牌白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金華市婺城區小超零食店銷售的標稱浙江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桃烏龍果味茶飲料,茶多酚、咖啡因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麗水市蓮都區金記干果鋪銷售的標稱松陽縣聞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草原瓜子(原汁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紹興市柯橋區柯橋濤媽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漳州市金峰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峰香蕉味薄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白酒、葡萄酒的理化指標,其含量應符合標簽明示要求。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還可能是企業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產品中油脂被氧化程度。瓜子、餅干中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過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儲存不當,導致脂肪過度氧化,使得終產品過氧化值超標。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5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衢州市龍游河西街農貿市場劉志花攤位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德清縣武康街道億鮮緣生鮮店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蘭溪市北門菜場朱立倉銷售的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衢州市衢江東方廣場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榮成元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干裙帶菜,鉛(以Pb計)(以干重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溫州市永嘉縣千石農貿市場向征兵攤位銷售的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鎘對人體具有慢性蓄積性的危害,長期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腎臟和骨骼損傷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辣椒中鎘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辣椒中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干裙帶菜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kg。干裙帶菜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使用鉛含量超標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生產場所、加工設備中的鉛遷移帶入,使得終產品鉛含量超標。鉛對人體具有慢性蓄積性的危害,長期攝入鉛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神經系統、造血系統、心血管系統和泌尿系統造成損害。 此外,還有1批次餐飲具檢出其他污染物,為嘉興市南湖區余新鎮豪杰川菜館使用的飯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被廣泛使用。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影響生活飲用水的質量,是飲用水質量檢測的重要指標之一,也是消毒餐(飲)具質量評價的重要指標之一。如果飲用水生產過程或餐具清洗消毒過程中控制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水體或餐具上的殘留過量,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飲)具消毒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或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最終殘留在餐(飲)具中。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