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保健食品、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大類食品75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748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
一、太原市小店區姜偉蔬菜店銷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的油麥菜,其中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二、太原市小店區毛靜蔬菜店銷售的姜,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尖草坪區房春敏水果店銷售的韭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海潤農大檢測有限公司。
四、沁水縣龍港鎮誠信魚店銷售的鯉魚,其中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五、汾陽市新貴超市銷售的、標稱阜陽市華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板鴨(黑鴨味),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六、永濟市北城尚師肉店銷售的豬后腿肉,其中氟苯尼考、土霉素、地塞米松、土霉素/金霉素/四環素(組合含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七、永濟田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黑芝麻,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八、曲沃縣雙喜超市三部銷售、標稱太原市清徐縣二毛花生加工廠生產的芝麻花生仁,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九、侯馬市家和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四達酒類飲料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桂花黃酒,其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