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第35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檢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新昌縣新林鄉梁可可副食店在淘寶(網店)銷售的標稱新昌縣信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新昌年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嵊泗縣小石龍凈水廠(普通合伙)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用以反映食品的衛生狀況。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料初始菌落數較高,也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有較大的健康風險。銅綠假單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產過程衛生控制不嚴格所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確規定每250mL水樣中銅綠假單胞菌不得檢出,并且要求出廠前對每批次成品進行銅綠假單胞菌檢測。 爆漿酸奶麻花檢出食品添加劑超標 1批次湖州市吳興品全超市埭溪連鎖店銷售的標稱寧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爆漿酸奶麻花(油炸類糕點),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最大使用量值為0.5g/kg。糕點中脫氫乙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從而超量使用該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防腐劑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常見的防腐劑有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鈉鹽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糕點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國家標準不夠了解,從而過量添加多種不同的防腐劑。 此外,還有1批次寧波杭州灣新區隆江糧油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波杭州灣新區隆江糧油有限公司生產的王龍江牌干白楊梅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紹興、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寧波、湖州、紹興、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