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餐飲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食糖、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類食品89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888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一、晉城古書院工貿有限公司萬德福龍灣店銷售的、標稱山西山里泉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滴滴小蜜(土蜂蜜),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山西山里泉養蜂專業合作社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石家莊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大同市古都之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清泉井山西陳醋(釀造食醋),其中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三、山西吉隆斯商貿股份有限公司懷仁家家利超市銷售的、標稱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生產的綿白糖,其中還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晉中市榆次區雄杰超市銷售的、標稱山西省代縣代康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酒,其中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