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11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食用農產品、酒類、豆制品、蜂產品、蔬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25類食品928批次樣品中,有16批次食品上了不合格名單。 7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7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有3批次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武漢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奧萊生活館銷售的鱸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彭濤蔬菜店銷售的鮮活牛蛙;下陸區天一生鮮水產店銷售的牛蛙。 恩諾沙星屬于氟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是動物專屬用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牛、羊、豬、兔、禽和其他動物的肌肉中最高殘留限量為100μg/kg。 還有,2批次蜂蜜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黃岡市浠優選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岡市諶祥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槐蜜;湖北凱邦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施州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生土蜂蜜。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類抗菌藥,具有抗菌譜廣等特點。《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規定,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 另外2批次不合格食品為: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有品生活超市銷售的小白菜檢出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岡市盛百客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常州開古茶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古鐵觀音(烏龍茶)檢出三氯殺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分別為:天門市哈皮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天門市王重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仁醬丁(重喜醬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石市宏勝純谷酒廠生產的宏勝純谷酒檢出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黃岡市浠優選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康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蓮子腐竹、蓮子豆油均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下陸區農家樂青菜店銷售的豆芽檢出亞硫酸鹽(以S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鉀明礬、銨明礬)可用作膨松劑、穩定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豆制品中鋁的殘留量的最大限量值為100mg/kg。 苯甲酸又稱安息香酸,在酸性條件下對多種微生物有明顯的殺菌、抑菌作用,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 中規定,腌制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鈉鹽的最大限量值為1.0g/kg。 亞硫酸鹽是常用的漂白劑、防腐劑和抗氧化劑。《豆芽衛生標準》(GB 22556—2008)中規定,亞硫酸鹽(以SO2計)在豆芽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g/kg。 1批次肉制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肉制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恩施市春華秋實土特產商行銷售的標稱湖北省思樂牧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豬肝(醬鹵肉制品)。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中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熟肉制品》(GB 2726-2016) 中規定,醬鹵肉制品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醬鹵肉制品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除上述食品外,還有3批次不合格食品為:宜城市味美油廠生產的襄冠芝麻油檢出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公安縣熊記特產店銷售的標稱公安縣嘗嘗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花豆(香辣味)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潛江市浩口鎮浩口路75號蔣龍富銷售的標稱湖北楚池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監牌苦蕎酒檢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黃石、襄陽、荊州、黃岡、恩施、天門、潛江等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產品,已告知當地市場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