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餅干、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大類食品67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樣品666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一、長治市屯留區永銀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茄子,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新世紀檢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二、河津中學采購的茄子,其中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文水縣美樂購超市銷售的、標稱臨縣青涼寺鄉新民淀粉坊生產的粉條,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四、汾陽市杏花村鎮杏汾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杏汾老酒(露酒),其中酒精度(20℃)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汾陽市杏花村鎮杏汾酒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石家莊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太谷縣一家親蔬菜批發部銷售的姜,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介休家家利購物廣場有限責任公司世紀廣場店銷售的蘋果,其中敵敵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科博產品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山西美特好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臨汾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山西省代縣代康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黃酒,其中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