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采集準備
1、制訂采樣計劃
按照監測方案,制訂詳細的采樣計劃,包括任務部署、人員分工、時間安排、樣品種類、采樣量和份數、樣品交接方式和地點、注意事項等。
2、組織準備
采樣必須組建采樣小組:
a采樣小組一般不少于3人。采樣小組成員應掌握相關基礎知識,包括點位布設原則和采樣質量控制要求等,采樣前要經過專項培訓,以便對采樣中的關鍵問題有統一的認識。
b采樣小組內部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保障有力。
c要指定經驗豐富、作風嚴謹、工作認真的專業技術人員為組長,組長為現場采樣記錄審核人并對采樣質量負責。
3、技術準備
采樣前應進行以下技術準備:
a掌握布點原則和點位分布圖。點位分布圖應包括行政區劃(省、市、縣、鄉鎮)、水系和土地利用方式等要素。
b采樣區域的交通圖、土壤類型圖和地形圖。
c采樣點的土壤類型、農用地灌溉情況、施用農藥化肥時期、農作物種植種類以及周邊污染源等基本情況。
4、物資準備
土壤采樣器具的準備根據采樣難易程度和項目要求確定。一般包括工具類、器具類、文具類、防護用品、運輸工具和記錄表格等(見表1)。
樣品采集
1、采樣點確認
根據監測方案找到目標采樣點經緯度位置,仔細觀察周邊環境,判斷其是否符合布點原則和土壤采樣的基本要求,并在允許范圍內優選采樣點,記錄實際采樣點位坐標(多點混合采樣坐標以中心采樣點為準)。不能在不具代表性的陡坡地、濕地和低洼積水地,以及人為干擾大的住宅、道路、溝渠、糞坑和墳墓附近等地設置采樣點。
2、采樣方法
a土壤表層采樣
土壤表層采樣可以采集單獨樣也可以采集混合樣,采樣深度一般為0~20cm,對于土層較薄的土壤類型,可視其厚度采集0~15cm的表層土壤。采樣方法是用土鉆采集表層土壤或用采樣鏟切取立方體(或長方體)的土壤,注意不要讓采樣鏟斜向挖土,要盡可能做到取樣量上下一致。
單獨樣:在坐標點采集單獨的一個樣品作為監測樣品。
混合樣:在同一采樣單元內采集若干點的等量土壤并經混合均勻后形成的土壤樣品,組成混合樣的分點數要達到5~30個。采樣點位確定后,根據實際情況劃定采樣區域,一般為20m×20m,視具體情況可擴大至200~300m,坐標位置不變。
混合樣采集方法包括單對角線法、雙對角線法、棋盤式法和蛇形法等采集方法(見圖1):
①單對角線法:適用于污灌農田土壤,以單對角線等分點為采樣分點,一般設5個采樣點;
②雙對角線法:適用于面積較小、地勢平坦、土壤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對比較均勻的地塊,設分點5個左右;
③棋盤式法:適用于中等面積、地勢平坦、土壤不夠均勻的地塊,設分點10個左右;受污泥、垃圾等固體廢物污染的土壤,分點應在20個以上;
④蛇形法:適用于面積較大、土壤不夠均勻且地勢不平坦的地塊,設分點10~30個,多用于農業面源污染型土壤。
(2)土壤分層樣品采集
按照土壤污染特征,由表層垂直向下劃分為不同層面,將每一整層或一定深度確定為采樣區域,即為一個土壤分層(柱狀)樣品。當土壤污染物不僅分布在土壤表層,而且已經或懷疑其已滲透到土壤深層的情況下,以及有特殊調查需求時,應當采用分層采樣法采集土壤樣品。采樣一般分為隨機深度采樣、分層隨機深度采樣和規定深度采樣。采樣深度與層數視情況而定,一般分為3層,如0~20cm、20~40cm和40~60cm等,自下而上采集不同深度的土壤,確定深度內的樣品均應采集,不能舍棄(見圖2)。
(3)土壤剖面樣品采集
按照土壤剖面特征,在每一層中部或典型部位多點取樣,等量混合即為土壤剖面樣品。開展土壤背景值調查時應采集土壤剖面樣。土壤剖面的規格為長1.5m、寬0.8m、深1.2m。土壤剖面觀察面應與陽光垂直。在土壤剖面的左側加標尺和醒目的剖面編號和層次標牌進行土壤剖面拍照。
按照土壤自然發生層次由下自上逐層采集混合樣品。土體層次應根據實際發育情況而定,每個層次取有代表性的典型部位。
采樣前用土壤剖面刀從上到下修去觀察面表層土壤,根據劃分好的土層,確定典型部位(一般是各層的中部)而后自下而上用竹、木刀或剖面刀逐層采集土壤樣品。
土壤剖面挖掘時,應按層將挖出的土壤置于剖面坑的兩側,以便剖面觀察和樣品采集完成后順次回填。觀察面上方不能堆土或走動,以免破壞表層結構影響剖面的觀察。
采集剖面土壤樣品可利用自然發生形成的土壤剖面,如因修路、開礦或興修水利設施時顯露的土壤垂直斷面,但要將裸露在外的土壤從上到下切去,保證采集的剖面樣品是其本身自然狀態。
3、土壤鮮樣的采集
測定土壤揮發性和半揮發性有機物一般需要采集土壤新鮮樣品,且必須采集單獨樣。采集后裝滿250mL棕色采樣瓶(或容積更小的專用瓶),為防止樣品沾污瓶口,可將硬紙板圍成漏斗狀,將樣品裝滿樣品瓶,并蓋緊瓶蓋,在4℃以下避光運輸和保存。有特殊要求時(如需采集平行樣)可以適當增減采樣量。
4、土壤干樣的采集
測定土壤理化指標和無機項目一般需要使用風干樣品,一般采樣量至少為2kg。若采集單獨樣品,要求首先將土壤樣品混合均勻,然后用四分法棄取樣品直至獲得所需樣品量;若采集混合樣品,要求分點樣重量盡量均等,將所有分點樣混合均勻后,用四分法棄取樣品直至獲得所需樣品量。
5、采樣時期
采集土壤樣品,應避免在剛剛施肥或噴施農藥的農用地采集土壤樣品;當農產品與根部土壤同步采樣時以農產品的適宜采集期為主。
6、采樣記錄
采樣時必須認真填寫采樣現場記錄表和采樣標簽,對點位及其周邊狀況進行拍照,并用GPS定位,記錄點位實際經緯度。
(1)樣品標簽
采樣取土后,首先將土壤樣品裝入塑料自封袋,然后再套上布袋,在塑料自封袋與布袋之間放入標簽,布袋外再系上(或貼上)土壤樣品標簽。為防止標簽遇潮濕字跡模糊不清,建議將標簽裝入小塑料自封袋中再裝入布袋中。有機分析樣品裝入棕色廣口瓶中,內標簽可先用鋁箔等不對有機分析結果產生影響的包裝材料包好后放在瓶蓋內凹處,外標簽貼在瓶外,并用膠帶加固。標簽內容應包含樣品編號、采集地點、土壤名稱、采樣人和采樣時間。記錄人員填寫完成后,應對記錄表上的土壤樣品編號進行核對。
(2)現場記錄表
現場填寫土壤樣品采集現場記錄表,內容一般包括:
a采樣時間、地點、樣品編號和采樣深度。
b調查人:采樣人、記錄人和校核人。
c地理坐標:經緯度以度形式表示,精確到小數點后5位(如東經119°16'50”轉換為119.28056°表示;北緯37°39’53”轉換為37.66472°表示)。
d海拔高度:從GPS或海拔儀上判讀。
e定位儀型號:必要時填寫儀器品牌型號。
f土地利用類型:指耕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等。
g植物類型:指喬木、灌木、牧草、小麥、玉米、豆類、水稻和蔬菜等,對于自然植被至少描述至屬。
h灌溉水類型:指灌溉水源為地表水、地下水、污水或其他情況。
i地形:指采樣點所處區域的地形,如山地、高原、平原、丘陵、盆地、溝谷、崗地或其他等。
j土壤類型:指采樣點所在地的土壤類型名稱,填到土類和亞類。
樣品運輸
采樣小組應在樣品裝運前對樣品數量、包裝和保存環境逐項檢查,填寫土壤樣品運輸記錄表。應扎好樣品袋口,防止撒落,盡量將樣品箱平放于車輛中;應在樣品瓶之間做好隔離,防止相互碰撞,避免破碎;對于有冷藏要求的樣品,應保證運輸過程中的冷藏條件。
樣品交接
土壤樣品送到指定地點后,交接雙方均需清點和核實樣品,并在樣品交接記錄表上簽字確認。土壤樣品交接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