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在各級食品監督抽檢中,食用農產品抽檢不合格數量較多(如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等超限量),食用農產品抽檢不合格后處理法律適用存在較大爭議:適用《食品安全法》,還是適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銷售農產品的普通商超(企業性質)是否屬于農安法第50條第二款所說的農產品銷售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中銷售農產品的食品攤販按照農安法第50條第三款還是三小條例進行處罰?煩請總局領導答疑釋惑!
留言日期:2022-03-28
答
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依據《食品安全法》開展的,建議按照《食品安全法》開展處置工作。二、參照前款答復。三、地方有三小規定的按照三小處理,沒有三小規定的按照食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