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4號)和《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農建發〔2022〕1號)要求,各省市迅速響應啟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據悉,2022年,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80個以上縣將陸續開展土壤三普試點,驗證和完善土壤三普技術路線、方法及技術規程,健全工作機制,培訓技術隊伍,同時啟動并完成鹽堿地普查工作。
為保證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采樣工作質量,據不完全統計,河北、黑龍江、浙江、湖北、湖南、河南(5月27日截止)等多省已陸續組織開展土壤普查第一批外業調查采樣機構的篩選工作。各省調查采樣機構篩選工作進度如下:
河南省(申報中):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已于5月19日發布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篩選外業調查采樣機構的通知。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申報。2022年5月31日前,河南省三普辦組織專家對申報機構進行資料審查及專家評審。2022年6月5日前,河南省三普辦確定并公示《河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采樣機構名錄》。點擊查看詳情:河南省啟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采樣機構篩選工作。
調查采樣機構條件要求:
申請調查采樣的機構應是依法設立,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單位,無數據造假、違法違規等不良信用記錄,能獨立承擔全項調查采樣任務,不得分包和轉包。不接受聯合申報。
(一)資質條件。河南省范圍內主要從事土壤相關行業、專業的教學、科研、調查工作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
(二)人員隊伍。機構調查技術人員(不含管理人員)不少于100人,省級及以上土壤教學、科研機構人員數量不低于50人。其中,具有土壤學專業(含土壤農化、農業資源環境、土地調查、地球化學、環境地質等專業)背景的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土壤制圖不少于3人。每個外業調查采樣機構可編成15-20個調查小組。每組4-5人,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其中土壤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人。土壤學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臨時招募(中級職稱以上),以聘用協議為準,承諾全程參加調查采樣;不能聘用其他同類機構已聘人員。參與土壤普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含聘用人員)必須參加省級土壤普查外業培訓和考核。
(三)工作業績。近年來從事過縣域以上耕地質量、土壤肥力等相似專業外業調查采樣工作,有豐富的外業工作經驗,熟悉外業工作組織,了解技術操作,掌握質量控制手段。
(四)設備物資。根據調查采樣工作需要,應配備數量充足的設備物資,主要包括交通車輛類、圖件文獻類、攝錄裝備類、采集工具類、速測儀器類、輔助材料類、生活保障類等7類物資。
(五)采樣方案。嚴格按照《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技術規程(審議稿)》、《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土壤類型名稱校準與完善工作指南(審議稿)》、《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野外調查與采樣技術規范(審議稿)》、《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工作底圖制作與樣點布設技術規范(審議稿)》要求,擬定某一縣域調查采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應包括內部質量控制內容。質量控制按《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全程質量控制技術規范(審議稿)》執行。方案供篩選專家組評審打分。
(六)質量保證。應能按照《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全程質量控制技術規范(審議稿)》有關要求,制定內部質量控制計劃,按計劃實施內部質量控制,編制內部質量控制評價報告等。能夠配合做好省級質量監督檢查、國家級質量監督檢查。
(七)保密要求。能夠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簽訂保密協議,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防護措施,加強日常信息監管等。
湖南省: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已于5月7日發布關于篩選湖南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與采樣單位的函,現已完成申報工作。點擊查看詳情:湖南省啟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與采樣單位篩選工作。
時間安排:2022年5月13日24時前,完成申報。2022年5月31日前,湖南省土壤三普辦組織專家完成資料審查和現場審查。2022年6月15日前,湖南省土壤三普辦發布《湖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外業調查采樣機構名錄》。
河北省: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已于4月7日公布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業調查采樣機構公示名錄。名錄如下: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已于4月25日發布黑龍江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采樣機構第一批次名單。名單如下:
浙江省: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已于5月7日公布浙江省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外業調查采樣機構擬入圍名單。名單如下:
湖北省: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已于5月5日公布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業調查采樣機構名錄。名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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