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包含對檢測/校準結果直接造成影響的信息。
對有保質期的物品,如食品、藥品等,必要時,報告不僅要有接收日期和檢測日期,還應含出廠期、保質期或產品批號等表明物品檢測時所處狀態信息,以表明檢測在保質期內進行。結果給出符合/合格與否判定的,應在報告/證書中給出判定所依據的技術文件的稱、編號以及條款號。
2.必要時,可包括檢測類型的信息。
以產品質量檢驗為例。目前,政府設置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承擔著統一監督檢驗、定期監督檢驗、仲裁檢驗以及普通顧客委托的質量檢驗等幾種不同的檢驗任務。不同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其相應報告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批次不合格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可能還要據此對制造、經銷企業進行處罰。因此,必要時,在檢驗報告中應提供產品檢驗類型,并編制不同的分類信息欄目。
3.形式和內容應滿足顧客的要求。
報告/證書所給出的信息要以滿足顧客要求為原則,在對實驗室自身的商業利益不造成傷害的前提下,應盡量滿足顧客的要求。有的顧客生產的是出口產品,或者有的顧客是外資企業,他們要求提供中英文對照報告/證書,實驗室也應滿足。
4. 相關文件規定提供的信息。
例如,《實驗室認可準則在電磁兼容檢測實驗室的應用說明》中規定,電磁兼容項目檢測報告中還應包括:測量設備的名稱、型號、校準狀態;輔助設備名稱、型號、校準狀態;與測量設備有關的輔助設備名稱、型號、校準狀態;與測量設備有關的輔助設備名稱、型號、連接方式;被測設備的連接圖;檢測布置圖和檢測數據等,那么在電磁兼容項目的檢測報告就應包含這些內容。
5. 證書在其相應應用范圍內有效性的標識。
例如,執行檢驗工作的產品質檢站,接受行政部門委托,開展檢驗任務出具的檢驗報告中需要包括CMA(計量認證)和CAL(審查認可)的標識。
6. 實驗室主動提供的信息。
在報告/證書中包含責任免除的聲明是非常有必要的。有的實驗室還給出了實驗室的多種聯系方式和投訴電話。為提高實驗室的信任度,認可實驗室在認可項目的報告/證書中使用認可標志。這些都屬于實驗室主動提供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