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市場上各類包裝飲用水品類繁多,置身于超市玲瑯滿目的礦泉水、純凈水、天然泉水,大家不免陷于選擇哪瓶水的糾結。下面,食品檢驗專家帶你了解國家標準對各類包裝飲用水的準確定義及相關規定,以幫助大家選購合適的飲用水。
一、包裝飲用水的分類
根據國家標準規定,包裝飲用水分為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凈水、其他飲用水。
包裝飲用水: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的包裝容器中,可供直接飲用的水。
飲用天然礦泉水: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或經鉆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礦物質、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區域受污染并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指標在天然周期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
飲用純凈水:采用蒸餾法、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或其他適當的水凈化工藝,加工制成的包裝飲用水。
其他飲用水:僅允許通過脫氣、曝氣、傾析、過濾、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線消毒殺菌過程等有限的處理方法,不改變水的基本物理化學特征的自然來源飲用水。或經適當的加工處理,可適量添加食品添加劑,但不得添加糖 、甜味劑、 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裝飲用水。其他飲用水包括飲用天然泉水、飲用天然水和其他飲用水。
1、仔細查看食品標簽
包裝飲用水的標簽標識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包裝通則》(GB 7718)的規定,應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標簽上必須標注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生產者和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號等。
對于天然礦泉水,標簽還應標示天然礦泉水水源點;標示產品達標的界限指標、溶解性總固體及主要陽離子(K+、Na+、Ca2+、Mg2+)的含量范圍;當氟含量大于1.0mg/L時,應標注含“氟”字樣。
包裝飲用水的食品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包裝飲用水的產品名稱不得標注“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學的內容。
不應標注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2、看生產工藝描述
通過各類包裝飲用水的生產工藝,可以了解到飲用天然礦泉水比其它飲用水富含更多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純凈水所含礦物質最少。但是,人體攝入營養物質的主要途徑是食物,飲用水的作用很小,并不能靠喝水來補充營養素。但從口感上,由于生產所用水源及工藝的不同,會造成水不同的口感。所以大家在選擇時,不必糾結是礦泉水還是純凈水好,各家的不同口感應是大家選擇的依據。
好了,
有關包裝飲用水的知識今天
就聊到這里,
想了解更多知識可以查看
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