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必須認真學習相關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了解設備性能及操作中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的方法。
②化驗室嚴禁喧嘩、打鬧,保持化驗室秩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長頭發(fā)要扎起帶上帽子,進行有危害性工作時要佩帶防護用具 。如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口罩、甚至防護面具。
③與化驗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化驗室,不允許化驗人員在化驗室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④化驗員在檢驗時禁止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違章作業(yè),操作時如必須離開要委托能負責任者看管。
⑤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化學藥品安全使用、設備安全管理、防火防爆滅火、預防中毒等基本安全常識。
⑥每日工作完畢檢查水、電、汽、窗,確保安全后方可鎖門離開。
2、用電安全
①不準使用絕緣損壞或老化的線路及電器設備;保持電器及電線的干燥,不得有裸露電線;電熱器和木制品隔開一定距離,電氣接線應該安全牢固。
②各類電氣發(fā)生故障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修理 ,不得私自拆修;電源或電氣的保險絲燒斷時,應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接原負荷,換上適合的保險絲。
電線線路或設備起火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通知配電室進行維修,設備起火切忌用水滅火。
禁止將電線頭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不得把含有易燃易爆溶劑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溫爐中加熱;冰箱中禁止存放易揮發(fā)的有機溶劑。
3、 藥品使用安全
①藥品和試劑要分類存放;毒的化學藥品,要由專人負責保管,對藥品的使用及領取做詳細記錄。
②所有藥品、試劑要擺放整齊,貼有與內容物相符的標識;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在不更換標簽的情況下,裝入其它試劑。時常檢查藥品瓶上的標簽是否清楚,如模糊不清應及時更換標簽。
③酸、強堿等有腐蝕性試劑,設專柜儲存,使用時要帶防護用具。
④燃易爆藥品應存放于陰涼干燥處、通風良好,遠離熱源、火源、避免陽光直射。
⑤禁止氧化劑和可燃物質一起研磨,物質放在一起, 爆炸性藥品應在低溫處貯存,不得和其它易燃物質放在一起,移動時,不得劇烈震動。
⑥稀釋濃硫酸時,只能將濃硫酸慢慢到入水中并用玻璃棒不停攪拌,不能相反,必要時用水冷卻。
⑦做易燃液體的蒸餾、回收、回流、提純操作要專人負責,遠離明火,操作過程中不得離人,以防溫度過高、或冷卻水突然中斷,周圍不得放置化學藥品。
⑧開易揮發(fā)試劑瓶時,不準把瓶口對自己臉部或他人。可直接用鼻子對著試劑瓶口辨認氣味,如有必要,可將其遠離鼻子,用手在瓶口上方扇動一下,使氣味扇向自己辯認,絕不可用舌頭品嘗試劑。
⑨取下正在沸騰的水或溶液時,須用燒瓶夾夾住搖動后取下,以防突然劇烈沸騰濺出溶液傷人。
⑩蝕性藥品灑在皮膚、衣物或桌面時,應立即用濕布擦干,然后用相應的弱酸、弱堿清洗,最后用清水沖洗。藥品不慎沾在手上,應立即清洗,以免忘記,誤食入體內。
⑪微生物實驗中一旦發(fā)生意外,如吸入菌液、劃破皮膚、細菌污染實驗臺面或地面等處時,應立即說明及時處理。
⑫每次微生物試驗后,需用體積分數(shù)20ml/L的來蘇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以清水沖洗。
⑬化驗使用過的廢渣、廢液應進行化學處理后方能倒掉。
4、設備安全管理
①電器設備安裝時需檢查所用電源,須與設備要求相符;使用前要檢查是否漏電。
②各檢驗設備應按設備要求定點放置,電線線路應符合要求,嚴禁亂拉亂改線路。
③化驗檢驗設備為化驗室專用設備,只有化驗室相關人員經(jīng)過培訓后方可使用,其它人員未經(jīng)許可不得使用。
④ 高壓、高溫設備在使用時,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如發(fā)生意外立即切斷電源。
⑤ 電爐、電烘箱要設置在不燃的基座上;使用電烘箱要安裝自動測溫裝置,嚴格掌握烘烤溫度,電熱設備用完要立即切斷電源。
⑥設備使用過程中,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操作,若出現(xiàn)異常,及時通知化驗室負責人,且停止使用,排除異常后方可使用。
⑦用酒精燈要遠離易燃物品,酒精的加入量不允許超過容積的2/3,火焰確實熄滅后方可添加酒精;不可用口吹滅,須用燈帽蓋滅或用濕布蓋滅;嚴禁燈與燈對火。
⑧ 璃管與膠管、膠塞等拆裝時,應先用水潤濕,手上墊棉布,以免被扎傷。
⑨冰箱內不得存放腐蝕性、易揮發(fā)物品,烘箱內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
5、防火、防爆、防毒與滅火
實驗室內應備有滅火消防器材,急救箱和個人防護器材,化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知這些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化驗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限量、分類、低溫存放、遠離火源。
進行易燃易爆實驗時,應有兩人在場,以便相互照應。
使用易爆藥品、試劑存放使用時要格外小心謹慎。
涉及有毒試劑的操作,必須認真、小心,手上不要有傷口,實驗完畢后一定要仔細洗手;產(chǎn)生有毒氣體的實驗一定要在通風柜中進行,并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遇到創(chuàng)傷、灼傷、化學灼傷等意外情況,必須先進行緊急處理,再及時送醫(yī)院治療。
發(fā)現(xiàn)起火,要立即切斷電源,撲滅著火源,移走可燃物。
針對著火源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如為普通可燃物,如紙張、書籍、木器著火用沙子濕布、石棉布等蓋滅。
衣服著火時,應立即離開實驗室(切勿慌張、亂跑),可用厚衣物、濕布包裹壓滅,或躺倒?jié)L滅,或用水澆滅.
若在敞口容器中燃燒,可用石棉布蓋滅。但絕不能用水。
若有機溶劑灑在桌面、地面,遇火引燃,可用石棉布、沙子等蓋滅,絕不能用水。
若火勢較大,除及時報警外,可用滅火器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