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木質活性炭PH值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木質活性炭水提取液的測定。
2 、方法提要
試樣在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煮沸,過濾,冷卻后測定濾液的PH值。
3 、儀器和溶液
3.1 酸度計,精度0.1PH。
3.2 扭力天平。
3.3 不含二氧化碳的水,將三級水煮沸3-5min。
4 、操作步驟
稱取未干燥試樣2.50g(稱準至0.01g),置于100mL的錐形瓶中,加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50 mL,加熱,緩和煮沸5min,補添蒸發的水,過濾,棄去初濾液5mL.余液冷卻到室溫后用PH計測定PH值。
4.3 將量筒內試樣倒入容器內稱量。
5 、精密度和偏差
兩個平行試樣測定結果偏差不得大于0.1PH。